例句
1.他一不小心滑到水池里,正拼命地喊救命。
2.他及时将溺水的孩童救起,可以说是这位小朋友的救命恩人。
1. 援救垂死者,使能保存生命。
引
1. 〔贾诩〕曰:“此救命之计,何功之有!”
《后汉书·董卓传》
2. 罗通叉妻,时人秽之,或云其救命之计也。
《北史·拓跋罗传》
3. 你们现在是我底救命恩人,我能够拿什么来表示我底感激呢?
《灭亡》第十四章
巴金
“救命”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jiù mìng”,主要有两个含义:
拯救某人的生命:在危急情况下,帮助有生命危险的人脱离困境,使其免于死亡。例如,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急救、救援等行为都可以称为“救命”。
紧急求救声:当一个人处于危险之中时,会发出“救命”的呼救声,以寻求帮助。这种用法通常用于表达极度的恐慌和紧急情况下的求助。
这两个含义在不同的语境中都有应用,例如在文学作品中,“救命”常用来描述紧急情况下的救援行动或呼救声。此外,“救命”还可以作为成语的一部分,如“救命恩人”,表示对救命之恩的感激之情。
总结来说,“救命”既可以指拯救生命的行为,也可以指在危难时刻发出的紧急求救声,是一个多义词,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实际应用价值。
“救命”在不同文化中的含义和应用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体现在宗教、哲学以及社会习俗等方面。
从宗教角度来看,“救命”的概念在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宗教中都有体现,但其内涵和实现方式不相同。例如,在基督教中,救赎通常通过信仰耶稣基督并遵循其教导来实现,强调上帝的恩典和牺牲。而犹太教中,救赎更多地与集体解脱和恢复自由状态相关,强调通过努力过上帝的生活来避免精神危险。伊斯兰教则视救赎为向真主全心全意的奉献,追求精神上的纯洁和道德上的提升。佛教的救赎则侧重于脱离痛苦和无知,追求精神自由和涅槃。
在哲学和健康福祉方面,“救命”的含义也有所不同。在哲学中,“救命”可能指保护内在精神或本质,保持人性的完整。而在健康与福祉的语境下,“救命”则关注个人或群体的健康状态,强调通过医疗援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来维持或恢复健康。
此外,在古希腊文化中,“救命”的概念与军事危机、整体福祉、经济安全或某种疾病的治疗紧密相关。古希腊人灵活运用“救世主”这一术语,将其应用于多种情境中,包括身体和精神疾病的治疗。
在不同文化中,“救命”的含义和应用还受到社会习俗和历史背景的影响。例如,在古巴比伦文化中,救赎者被称为救赎者,仅因为他的牺牲对所有生命至关重要,尤其是他的回归从地狱。这种观念与基督教教义中的生命之粮和救世主观念形成鲜明对比
“救命”作为紧急求救声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急救和医疗护理实践。在11世纪的十字军东征期间,圣约翰骑士团(Knights of St. John)接受了来自阿拉伯和希腊医生的急救治疗训练,成为最早的紧急救援人员。他们不仅救治战争中的士兵,还为贫困、生病和受伤的朝圣者提供护理。
此外,急救医学的发展也与战争密切相关。例如,在18世纪末,拿破仑的首席军医让·多米尼克·拉雷(Jean Dominique Larrey)建立了现代预医院系统,包括战场救治、马车运输和早期转诊至前线医院。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军事医生如约瑟夫·巴恩斯(Joseph Barnes)和乔纳森·莱特曼(Jonathan Letterman)也建立了广泛的预医院护理体系。
现代急救服务的概念进一步发展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1877年,伦敦成立了圣约翰救队协会,推广一套基本的安全技能和实践,任何旁观者都可以执行。1878年,“急救”一词首次出现,是“第一治疗”和“国家援助”的组合。
在现代社会中,救命行为的法律保护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民法总》第184条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被称为“好人法”,旨在免除善意救助者的民事责任,鼓励公众他人遭遇危险时伸出援手。
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来保护救助者的权益例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和《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均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并明确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学者们建议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专门的《救助者权益保护法》,以更好地保护救助者的法权益。该法应涵盖救助者的概念、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明确救助行为的免责原则和损害赔偿责任等。同时,还应建立证人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救助行为。
在英美法国家或地区,如美国,各州普遍制定了“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在他人遭遇紧急而危险的情况下,无法律义务的救助者实施无偿救助行为时,如果给被救者造成民事损害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设立救助义务并规定不履行救助义务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来引导公民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救助者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例如,在美国,善行者法律保护那些在其培范围内行事且没有过失的人,但排除了对那些有法律义务采取行动的人的覆盖。此外,救助者在提供紧急护理时应获得患者的同意,并在要时记录事件细节以备后续法律行动。
要有效提高公众的救命技能和意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整合多方资源,建立系统化培训体系: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指出,应充分整合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资源,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宣传培训,建立系化、标准化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这种整合可以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公报提到,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军”等方式,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以提高公众的发现报告意识和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能力。这种方法能够覆盖不同人群,增强整体社会的急救能力。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急救知识普及:福建省发布的全国首个应急救护培训APP“人急救”,通过电脑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多种学习方式,提供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下实操培训考核,实现“救护员”培训取证。这种数字化平台不仅方便捷,还能覆盖更广泛的受众。
加强公共场所AED配置和使用培训:丽水市人民府公报提出,要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水平,并提升公众急救技能。温岭市也通过组织渔民专场培训班和在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普及急技能。这些措施有助于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使用AED进行抢救。
开展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急救培训活动:阜阳市紧急救援中心通过在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急救技能培训活动,增强了公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这种针对性的培训能够提高特定群体的急救技能。
推动全民急救教育的普及: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建设区域急救培训基地和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点,提升公众参与现场急救的意识和能力。这种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形成持续的急救教育环境。
在文学作品中,救命的象征意义丰富而复杂,通常涉及救赎、希望、超越性以及对更高、更美好体验的渴望。以下是对这一主题的详细探讨:
救赎在文学作品中常常被描绘为一种超越性的力量,它不仅预示着人类德成长的可能性,还赋予人类生活以价值和意义。救赎的象征意义在诗歌中尤为突出,通过诗意的隐喻和图像,揭示了人类对美好世界的想象和对内心转变的追求。例如,Judith Wright的作品中反复出现的花旗树象征着资源的持续丰富,而Les Murray的作品则通过雨水和薄荷山丘传达了危机解决和自然幸状态的象征。
在某些文学作品中,死亡被视为一种净化仪式,象征着重生救赎。例如,《北迁》中的溺水场景可以被解读为一种死亡与重生的象征,完成了一种命运的实现和理想形象的救赎。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中,麦克白通过自我牺牲来赎罪,并把死亡视为解救自己的关键,这也体现了死亡作为救赎的象征。
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中,死亡不仅是个人解脱的象征,更是对社会秩序和人性的深刻反思。在《雾都孤儿中,奥利弗的无辜与基督教恩典紧密相连,狄更斯通过描绘一个充满救赎的神圣戏剧,展现了对完美无辜和共融的渴望。这种对救赎的追求不仅体现在个人层面,也反映了社会对正义、爱与和平的追求。
诗歌中的救赎形象不仅激发了对美好世界的想象,还传达了文化智慧。无论是学识还是遗传的智慧都能带来救赎,这种智慧的应用通过作用于创造的事物(如水、血、动物),将邪恶之人惩罚并转为拯救其子民的手段。这种文化智慧在希伯来文学中尤为明显,耶稣被视为救赎的主体,其救赎行为是人类自愿承担的使命。
救命在文学作品中的象征意义涵盖了救赎、希望、超越性、死亡与重生、社会与人性以及文化和智慧等多个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