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他一再申明自己的立场,表示绝不参与这场斗争。
2.我方再度向对方申明了采取上述行动的目的。
1. 郑重宣明;阐明。
引
1. 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咎犯,而齐用王子,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
《史记·律书》
2. 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
唐
《禘祫议》
韩愈
3. 二月,疏请申明会议旧章。
《清史稿·戴铨传》
4. ZM君便发表了我在讲堂上口说的话,大约意在申明我的意思,给我解围。
《〈华盖集〉后记》
鲁迅
2. 重申。
引
1. 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
《东观汉记·马严传》
2. 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后汉书·桓帝纪》
3. 条奏越律与汉律駮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
《马援传》
4. 〔平原君〕尽散其私财以济贫乏,申明旧章,而重购以赏获盗者。
明
《郁离子·千里马》
刘基
3. 辩解;申诉。
引
1. 子响及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之。
《南史·齐鱼复侯子响传》
2. 善良方蒙枉,不为申明,可乎?
《新唐书·李尚隐传》
4. 昭雪。
引
1. 宣宗贞佑二年夏,寇来攻。县中兵力单寡,城为所陷。君乘乱而出,有司以不守议罪,父老诣州称枉,遂获申明。
金
《通奉大夫张君神道碑铭》
元好问
“申明”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基本含义是“郑重说明”或“公开发表”。这个词源自《史记·律书》,在历史上常用于强调政策、重申规定、辩解申诉和昭雪冤屈等场合。
具体来说,“申明”的用法包括以下个方面:
郑重宣明或阐明:例如,在学术论文中,作者需要申明其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在法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申明其权利、义务和证据。
重申:如《东观汉记·马严传》中提到的“申明旧典”,即重申旧的规定或制度。
辩解或申诉:例如,《南史·齐鱼复侯子响传》中提到“子响及见顺之,欲自申明”,即希望为自己辩解。
昭雪:如金元好问《通奉大夫张君神道碑铭》中提到的“遂获申明”即通过申明来昭雪冤屈。
在现代语境中,“申明”通常用于正式场合,如政府对外声明立场,或者在学术、法律领域中详细阐述观点和理由,以说服他人或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与“声明”相比,“申明”更侧重于说明和解释,而“声明”则侧重于公开宣布或表明立场、态度。因此,“申明”常用于需要详细阐述理由或情况的场合,而“声明”则多用于公开表态或宣布某种立场。
在古代文献中,“申明”一词的用例非常丰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唐代韩愈在《禘袷议》中也提到:“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这里“申明”意为郑重地说明或阐述自己的观点。
重申旧典或旧令:
《后汉书·桓帝纪》中也有类似用法:“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这里“申明”指的是重新强调和执行旧有的法令。
辩解或申诉:
在《新唐·卷一三○·李尚隐传》中也提到:“善良方蒙枉,不为申明,可乎?”这里“申明”同样指辩解或申诉。
临时性法令:
在宋朝,申明还被用来解释刑统、敕令格式等法令,并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玉海》卷六十六中提到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参政张守等人上交了《申明刑统》和《随敕申明》三卷。
临时性的法令:
“申明”和“声明”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以互换使用,但它们在使用场景和语境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声明:则更多地用于公开表示态度或说明真相,常用于正式场合如公告、新闻发布等。声明的对象通常是公众,目的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某个信息或立场。例如,政府可能会发表声明来宣布政策变化,或者企业可能会发布声明来澄清误解。
语境:
声明:则在语境中更侧重于对外界公开表态或说明。例如,当一个国家宣布新的外交政策时,这通常被视为一个声明;同样,当一个公司宣布破产时,这也是一种声明。
功能:
总结来说,“申明”和“声明”虽然都涉及说明和表态,但前者更注重于详细的解释和说服,后者则更侧重于公开的表态和告知公众。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申明”这一概念与“释明”密切相关,但者在应用上有明显的区别。我们可以详细探讨“申明”的应用。
释明(Auffassung)原意是指使不明确的事项变得明确。在民事诉讼中,释明是指法院为了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向当事人发问以促使当事人陈述事实和我搜索到的资料的活动。释明被视为法官行使审判权力的行为,旨在保障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节约诉成本和提高审判效率。
释明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解释法律规定、告知诉讼风险及诉讼相关的事项等。释明可以在立案、证据交换、调解、开庭、庭后、判决后等阶段行使,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如发问、询问、告知等。释明的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解释法律规定、告知诉讼风险及诉讼相关的事项等。
释明在现代民事诉讼中具有多重功能:
在践中,释明制度的应用可能遇到困难,尤其是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可能偏离的情况下。例如,当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起诉,但查明案件事实显示真实关系为借款时,法官可以提醒当事人注意全部关系,引导其重新考虑诉讼请求或增加、变更。这种释明不是强行要求当事人改变诉讼请求,而是基于法官的执业经进行的引导,旨在避免诉讼成本的浪费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释明权的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申明”主要应用于表达个人观点、立场或态度,而“释明”则是在民事诉讼中由法官行使的一种法定权力和义务,旨在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保障实质正义,防止突袭性裁判,并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学术论文中,“申明”(Thesis Statement)的作用和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确定研究目标:论文的申明是确定研究目标的关键部分,它帮助研究人员明确他们对特定主题或领域的知识展示。通过申明,作者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意图和目的,从而为读者提供一个明确的研究方向。
引导读者:申明不仅指导读者理解文章的核心思想,还传达了论文的主要论点。这使得读者能够提前了解论文的整体结构和主要观点,从而更好地跟随作者的思路。
增强相关性和吸引力:一个强有力的申明可以增加论文的相关性和趣味性,使读者更愿继续阅读。它通过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并激发他们对主题的兴趣,从而提高论文的吸引力。
组织论文结构:申明有助于组织论文的各个部分,确保所有论点都围绕中心思想展开。如果没有一个有力的申明,论文的论点可能会缺乏连贯性,致读者失去兴趣。
提供清晰的预期:申明为读者提供了对论文其余部分的清晰预期,使他们能够理解接下来的内容将如何持中心论点。
展示研究成果:申明展示了作者的研究成果,并告知读者看完论文后应坚信哪些结论。这是论文的基础,告知读者作者打算通过论文证明什么,以及他们希望读者相信什么。
在昭雪冤屈方面,“申明”制度的历史案例中,明朝的四大冤案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这些案件包括海瑞案、杨继盛案、于谦案和张居正案,它们在明朝历史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些案件的平反昭雪,体现了明朝法律制的进步和司法公正的追求。
具体来说,明朝四大冤案的平反昭雪,不仅体现了明朝法律制度的进步,也反映了时社会对正义的渴望和对冤屈的重视。这些案件的平反昭雪,不仅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成为昭雪冤屈的重要历史案例。
此外,明朝四大冤案的平反昭雪,还体现了明朝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司法公正的追求。这些案件的平反昭雪,仅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成为昭雪冤屈的重要历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