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这座雕像几经破坏,如今已很难看出以前的模样了。
例句
1.他因为破坏组织规矩而受到了严厉处罚。
例句
1.这些营养成分因为过度加热而被破坏掉了。
1. 摧毁;毁坏。
引
1. 其秋,匈奴大入定襄、云中,杀略数千人,败数二千石而去,行破坏光禄所筑城列亭鄣。
《史记·匈奴列传》
2. 皓(孙皓)初迁都武昌,寻还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
《宋书·五行志五》
3. 大事岂堪重破坏,穷人难与共功名。
宋
《晨起偶题》诗
陆游
4. 一张纸又要一个钱买,则吃你破坏我这家私。
元
《忍字记》第一折
郑廷玉
5. 要是到天黑时敌人不占沙家店,粮食也没遭到敌人的破坏,或没破坏完的话,一方面继续动员群众疏散,一方面派人到柏树堰去报告。
《铜墙铁壁》第十一章
柳青
2. 割裂使破碎。
引
1. 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
《汉书·艺文志》
2. 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
《后汉书·杨终传》
3. 周道衰,士不知以身为本,而皆以世自名,凡所为立私智,挟污说,无不欲破坏先王之法而卑薄其身者。
宋
《钱则甫字说》
叶
4. 熙宁、宝庆之会,时师破坏经说,其失也凿;陋儒襞积经文,其失也肤。
清
《〈大云山房文稿二集〉叙录》
恽敬
3. 破损;损坏。
引
1. 昼梦见天尊云:“我堂舍破坏,汝为我修造,遣汝能医一切病。”
唐
《朝野佥载》卷一
张𬸦
2. 寇莱公寝处一青帏二十余年,时有破坏,辄命补葺。
元
《言行龟鉴》卷二
张光祖
3. 辟犹破坏之车,既遇险于泥泞,必得良(王良)父(造父)之御,可责望以驱驰。
明
《代胡总督谢新命督抚表》
徐渭
4. 这船虽有二十三四丈长,却是破坏的地方不少:东边有一块,约有三丈长短,已经破坏,浪花直灌进去。
《老残游记》第一回
5. 他用手指轻轻地敲着破坏的桌沿,悠悠地吹起口哨来。
《没有花的春天》
碧野
4. 损害;使受损害。
引
1. 破坏人才,国随贫弱。
《救亡决论》
严复
2. 我要求你给还我自由,就是请求你别破坏我们。
《报复》
张天翼
3. 但如果一个小园中有一堆乱石,就很容易破坏园林之美。
《花城·海阔天空的散文领域》
秦牧
5. 破除;消除。
引
1. 有文如星宿,飞入我胸臆。忧愁方破坏,欢喜重补塞。
唐
《喜陈懿志示新制》诗
朱昼
2. 更无巧伪可以破坏成法者。
宋
《寓简》卷一
沈作
6. 扰乱;变乱;毁弃。
引
1. 迪(李迪)虽犯不考,然出于不意,其过可恕。如边(贾边)特立异说,此渐不可启,将令后生务为穿凿,破坏科场旧格。
宋
《东斋记事》卷一
范镇
2. 待其敝且变,而急思所以救之,恐异日之破坏条例,将有甚焉者矣。
清
《明良论》
龚自珍
3. 故其对于北方学派,有吐弃之意,有破坏之心,探玄理,出世界,齐物我,平阶级,轻私爱,厌繁文,明自然,顺本性,此南学之精神也。
《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三节
梁启超
4. 街是哑然的,许多人生存的街毁掉了,生活秩序被破坏了,饭馆关起了门。
《放火者》
萧红
“破坏”一词在中文中具有多重含义,涵盖了从物理上的摧毁到抽象概念的变革等多个方面。根据不同的语境,“破坏”可以表示以下几种主要意思:
摧毁或毁坏:这是“破坏”的基本含义之一,指的是使物体、结构或系统等受到严重的损害,使其无法再保持原有的完整性和功能。例如,破坏桥梁、城池等实体结构。
使受到损害:破坏也可以指对某物造成损害,使其价值或效能降低。例如,破坏名誉、破坏营养等。
变革或破除在某些情况下,“破坏”还可以表示对旧秩序、旧习惯或旧制度的变革或破除。例如,破坏旧秩序。
物体的组织损坏:在科学和技术领域,“破坏”有时指物体内部结构的损坏,如维生素因加热而被破坏。
违反规则或协议:破坏还可以指违反规章、条约等行为,如破坏纪律、破坏协定。
扰乱或变乱:在更广泛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破坏”可能涉及对社会秩序、道德规范或人关系的扰乱和变乱。
总之,“破坏”一词在中文中具有丰富的含义,涵盖了从物理上的摧毁到抽象概念的变革等多个方面,具体使用时需根据上下文选择最恰当的表达。
在心理学中,破坏行为被理解为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涉及个体对自身或社会的破坏性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种形式。外部破坏行为包括故意破财物、破坏公共设施、破坏艺术品等,而内部破坏行为则涉及自杀、酗酒、药物滥用等。
破坏行为的心理学根源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一方面,破坏行为可能源于个人内心的冲突和压力,以及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焦虑。另一方面,破坏行为也可能是一种应对机制,用于处理内心的痛苦和压力。此外,破坏行为还可能与个体的成长过程有关,特别是在儿童时期,破坏行为可能是探索世界和建立自我认同的一部分。
心理学家Zimbardo提出,破坏为并非罕见,它以多种形式出现,并且发生在许多人和各种情况下。破坏者的行为可能受到愤怒、孤独感、无聊感等刺激,也可能只是想参与中或寻求刺激。破坏行为在公众中引发强烈反应,这些反应反而激发了破坏者的兴趣,即事件越“破坏性”,官方反应就越可靠。
温尼科特(Winnicott)则认为,破坏行为在儿童主观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破坏、生存和创造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基本序列。破坏行为在幻想中总是存在,这种持续的破坏使对象的生存现实感得以形成,强化了情的基调,有助于对象的持续存在。温尼科特强调,破坏行为是一种成就,因为儿童冒着侵略性的风险,体验到了对象的生存,这蕴含着持的爱。
总的来说,心理学家们认为破坏行为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人内心的冲突、压力、成长过程中的探索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破坏行为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和接受度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受到文化环境、教育背景和社会规范的影响。例如,在尼日利亚的幼儿园和小学中,破坏性行为如打架、说话、哭泣、跑动和跳跃被管理者、教师、心理学家和家长视为严重问题,因为它们干扰了课堂活动并吸引了过多注意力。然而,在中学和大学环境中,破坏性行为可能不被视为问题行为,这反映了不同教育阶段对破坏行为的定义和接受度存在差异。
在土耳其的Göreme露天博物馆、意大利的罗马斗兽场等地,破坏行为也表现出跨文化的普遍性,但具体现形式和接受度因地区而异。此外,破坏行为在城市绿地、大学校园等公共空间中也有不同表现,研究者们提出了可能的设计解决方案以减少破坏行为的发生,并改善城市环境。
破坏行为的分类也反映了其在不同文化中的复杂性。例如,某些破坏行为被视为理性且有用的活动的副产品,如现代化或更新行动中的废弃老建筑和工业污染;而无动机和非性的破坏行为则表明社会中存在自由区,允许挑衅性和无动机的行为破坏既定的规则体系。
反文化行为在教育体系中确实存在,尤其是在服装和破坏学校财产方面,这反映了教育环境中对亚文化现象的关注和研究。然而,破坏行为并不是蓄意而为,其历史、社会、政治和经济背景对其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总之破坏行为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和接受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教育背景、社会规范、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观。
要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止和惩治破坏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款:根据《刑法典》第331条的规定,破坏行为被定义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第二类罚款或最高1000万印尼盾的罚款。这种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破坏行为的认识和法律意识。
加强监督和巡逻:在旅游景点等易受破坏的地方,应与当地社区领袖和旅游相关基金会合作,部署警察进行监控,以防止破坏行为的发生。此外,社区成员可以通过加入观察队或市民巡逻队来增强对可疑活动的识别和报告能力。
提高逮捕和起诉的效率:纽约和费城的经验表明,通过提高逮捕和起诉程序的效率和及时性,可以显著减少破坏行为的发生。例如,在德怀特菲尔德市,将破坏行为定为轻微犯罪并让家长负责,简化了司法程序,使破坏者更容易被逮捕和惩罚。
实施严厉的刑事制裁:对于严重的破坏行为,如纵火或危及生命安全的犯罪,判决可能包括缓刑、监督命令甚至监禁此外,荷兰的司法部资助了项目,要求青少年在闲暇时间清理或修复他们破坏的财产,这种替代方案也取得了积极效果。
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媒体也应通过展示良好的社会行为来教育公众,并展示不恰当的行为,如破坏交通信号灯。
社区参与和补偿性工作:社区成员可以通过成立清洁行动小组、请求当地企业捐赠修复工具等方式,积极参与破坏行为的预防和修复工作。例如,在伊利诺伊州的德怀特菲尔德市,青少年认罪后会被要求完成社区中的补偿性工作。
利用现有法律和政策:在处理破坏行为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如《侵占财产法》等,以确保对破坏者的有效惩治。同时,应谨慎考虑提供更多关于破坏行为法律的信息,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破坏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深刻的,它们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色。根据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理论,“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核心机制之一。熊彼特认为,创新通过摧毁旧有模式并推动经济增长来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这种创新不仅仅是技术或产品改进,而是彻底改变现有模式,建立新的经济结构。
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了“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概念。破坏性创新是指那些通过迅速引入新技术或新产品,使得现有公司无法保护己的市场地位的技术或产品。例如,特斯拉和苹果等公司通过推出高端产品,然后迅速提升其吸引力,吸引了越来越挑剔的市场,从而实了市场破坏。
破坏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虽然都源自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但它们的侧重点不。破坏性创新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属性不断提升,直至满足主流市场消费者的需要,从而逐步渗透主流市场。而突破性创新通常并不是满足已经存在的需求,而是创造出此前未被消费者意识到的需求,从而产生新的行业和市场行为。
破坏性创新的过程不仅涉及技术的革新,还包括商业模式的创新。例如,云软件公司Salesforce通过持续的商业模式创新,适应环境变化,颠覆了其竞争对手Siebel。这种创新不仅依赖于底层技术,还取决于价值主张的设计,包括不同的值属性。
然而,破坏性创新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它可能致市场的波动、资源浪费、失业以及社会和环境冲突。因此,如何平衡创新的积极效应和潜在的负面影响,是现代经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题。
总之,破坏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新通过破坏旧有模式,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环境保护领域,破坏的概念主要通过法律和科学的角度进行界定和处理。根据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生态破坏被定义为由于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导致生态环境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不利改变,以及提供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破坏或损伤。这一定义强调了破坏对生态境本身的影响,并将其视为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并列的不同概念。
具体来说,环境损害”包括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导致人体健康、财产价值或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的可观察的或可测量的不利改变。这种损害不仅限于物理和学特性,还包括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破坏或损伤。
此外,环境破坏还涉及对然环境的完全破坏,导致自然机制结构和功能的不可逆变化。例如,湖泊的水文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植物死亡,或导致下游湖泊的全部被破坏。
为了应对环境破坏,法律要求采取修复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3条和第54条,任何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的人必须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包括向公众提供警告信息、隔离污染源、停止污染源的使用以及根据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采取其他措施。修复环境功能的步骤包括停止污染源并清除污染物、修复污染环境以提高环境质量、恢复环境功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