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损害的意思

sǔn hài

损害

拼音sǔn hài

1.损害常用意思: 伤害;使蒙受损失。

词性动词
近义词 妨害 , 危害 , 伤害 , 摧残 , 毁坏 , 破坏 , 损坏 , 侵害 , 损伤
反义词 保护 , 维护 , 爱护 , 增益 , 裨益

例句 1.他在知道吸烟损害健康后,毅然决定戒烟。
2.强买强卖是一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

损害引证解释

1. 伤害;使蒙受损失。

1. 无恶于志。 《礼记·中庸》
2.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损害。 三国 魏 《人物志·七缪》 刘劭
3. 苟或知之,虽忧何害。 《左传·昭公元年》
4. 水火蛟龙无损害,拍手天宫笑一场。 唐 《敲爻歌》 吕岩
5. 汝等助一匹夫谋反,损害生灵,人神共怒。 《水浒传》第一一二回
6. 我觉得我很喜欢她。我想这于大哥是没有什么损害的。 《家》十一 巴金


损害是什么意思

“损害”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和应用在不同的语境中有所不同。在法律领域,“损害”通常指因他人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个人或财产上的不利后果,包括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精神痛等。损害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精神上的伤害或名誉上的损失。

在法律上,“损害”不仅指实际发生的损失,还可能涉及潜在的损失或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损害赔偿(Damages)是法律中用于补偿受害者的金钱或其他形式的赔偿,旨在恢复受害者到未受损害前的状态。损害赔偿分为补偿性损害和惩罚性损害,前者用弥补实际损失,后者则用于惩罚加害者并警示他人。

此外,“损害”也可以指对财产的物理损坏或贬值,如建筑物因事故受损需要修复的费用。在合同法中,“损害”还可以指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机会成本损失。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损害”涉及对个人或集体利益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财产和名誉等方面。在法律实践中,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基于确实存在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可以被法律所认可和救济的。

“损害”是一个涵盖广泛概念的词汇,在不同的法律和情境下具有不同的定义和应用。它不仅涉及物质损失,还包括非物质的伤害,如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因此,在具体使用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背景和情境来理解其含义。

损害赔偿在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应用和差异是什么?

损害赔偿在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应用和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体系的不同
  2. 在普通体系(如美国、英国)中,损害赔偿分为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进一步分为特殊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而惩性损害赔偿则用于改革或阻止被告的行为。
  3. 在民法体系(如法国、日本)中,清算损害赔偿的概念更为遍,被视为增加合同确定性和应对各种情况的工具。

  4. 赔偿类型和计算方法

  5.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详细规定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6. 在反垄断法中,美国采用绝对三倍损害赔偿,中国台湾地区采取酌定三倍损害赔偿,而多数国家选择单倍损害赔偿。

  7. 清算损害赔偿

  8. 英美法系中,清算损害赔偿作为惩罚措施被广泛使用,但需确保合理性和不可预见性。例如,英国的《公平贸易办公室诉Abbey National plc案》和《Cavendish Square Holding BV诉Talal El Makdessi案》都及了这一概念。
  9. 民法体系国家或地区如法国、阿联酋和日本则更倾向于在合同中预先确定赔偿金额,并必要时可调整赔偿金额。

  10. 非金钱损害赔偿

  11. 洲法律体系中,非金钱损害赔偿的定义与目的包括道德损害和情感利益等,这些通常无法量化且不属于受害者的个人领域。
  12. 尽管欧洲法律体系在哪些类型的非金钱损害应得到赔偿上存在差异,但普遍认为因人身伤害或侵犯人权的非金钱损害应根据侵权/损害法、一般法和Aquilia法到赔偿。

  13. 国际法律适用

  14. 离婚损害赔偿的国际法律适用涉及法律突、司法管辖权的确定和适用法律的选择。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会导致同一事件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适用结果。
  15. 国际公约和协定如《海牙婚姻关系及其效力公约》试图规范和统一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法律。

  16. 惩罚性损害赔偿

  17. 美国法院系统长期以来对某些侵权行为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持开放态度,而英国的普通法体系最初展了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概念,但在英国国内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
  18.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限制在不同国家间存在差异,这导致了美国国内的不一致性。

如何区分物质损害和非物质损害,并在法律上进行有效证明?

物质损害和非物质损害在法律上的区分主要基于其性质和可衡量性。物质损害,也称为财产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价值减少或利益丧失,通常是可以用金钱具体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损失。例如,损坏的产、医疗费用、失去的工资等都属于物质损害。物质损害可以进一步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前者是权利和利益数量减少和质量降低,后者则是阻却了财产上的可得利益。

非物质损害,也称为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主要指权利人遭受的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一切损害,如生理和精神痛苦、名誉的降低等。非物质损害通常无法以金钱衡量计算,因为它们涉及的是无法替代的损失如痛苦、情绪困扰、名誉损失等。例如,甲将乙罹患艾滋病的信息在网上披露,致使乙受到同事的歧视和疏远,乙感到非常痛苦,这种痛就是非财产损害。

在法律上进行有效证明时,物质损害通常可以通过发票、收据、维修费用清单等具体证来证明其存在和数额。而非物质损害的证明则更具挑战性,因为它们缺乏明确的货币价值。法院和陪审团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疼痛和痛苦的持续时间以及对个人生活的冲击。例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受害者的证、医疗记录、心理评估报告等来评估非物质损害的赔偿金额。

此外,法律上还区分了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于直接损害,加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间接损害,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要求加害人承担任。例如,甲诬陷乙为出台小姐导致乙的父母精神痛苦,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要求加害人承担责任。

总之,物质损害和非物质损害在法律上的区分和证明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案例分析。

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一种在民事诉讼中,除了实际损害赔偿(Compensatory Damages)之外,法院可能判决给原告的额外赔偿。其主要目的是惩罚被告的恶意、欺诈、压迫或重大过失行为,并防止未来类似行为的生。

法律依据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例如,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惩罚性赔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标准。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在Whiten v Pilot Insurance Co.案中重申了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三大目标:复仇、威慑和谴责。

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

某消费者购买了一款知名品牌的化妆品,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调查,化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商故意隐瞒事实。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产商赔偿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生产商的行为构成恶意欺诈,判决其支付消费者高额的惩罚性赔偿金。

案例二:Alex Jones案件

在这一案件中,Alex Jones因传播虚假信息而被起诉。陪审团最终判决他支付492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一判决旨在惩罚其恶意行为,并防止未来类似行为的发生。

案例三:Roundup案件

Roundup是拜耳公司生产的一种除草剂,被指控与癌症有关。在这一案件中,拜耳公司被判支付2460万美元和448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些赔偿金旨在惩罚拜耳公司的不当行为,并警示其他公司避免类似行为。

计算与适用条件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金额通常由陪审团决定,考虑因素包括被告的违法度、原告的伤害程度以及与被告财富比例相关的赔偿金额。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惩罚性赔偿的上限受到限制,通常不能超过补偿性赔偿三到四倍。

结论

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民事诉讼中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旨在惩罚被告的严重不当行为,并防止未来类似行为的发生。其适用条件严格,需要原告提供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证明被告的恶意或欺诈行为。

在合同法中,违约导致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合同法中,违约导致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差额法:该方法基于合同履行时守约方可得的利益减去违约行为后的财产状况。例如,如果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可以获得一定利益,但因违约而未能获得,则可以按照这种差额来计算赔。

  2. 类比法:通过与守约方相同或相似主体在类似条件下的利益计算。这种方法适用于守约方无法直接证明其具体损失的情况下,通过类比其他类似情况下的损失来进行估算。

  3. 估算法:由法院根据个案实际情况酌定。这种方法通常用于那些难以精确计算损失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我索到的资料进行估算。

  4. 综合裁量法:参考综合获利情况、过错大小等因素确定赔偿额。这种方法允许法院在考虑多种因素后,对损失进行综合评估和裁量。

  5. 利润法:适用于商事主体,通过计算因违约导致的利润损失来进行赔偿。

  6. 替代交易法:鼓守约方通过替代交易弥补损失。如果守约方通过替代交易修复了被破坏的交易链条,则可以根据替代交易的成本和收益来计算赔偿。

  7. 市场价格法:在守约方未进行替代交易时适用,通过市场价格的变化来估算损失。

此外,还有几种限制性规则影响着赔偿的计算:

  • 可预见性规则:要求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 扩大损失减损规则:规定违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失扩大。

  • 损益相抵规则:允许违约方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因违约而获有利益。

  • 过失相抵规则:允许因对方过错导致损失的,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调整规则:允许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规定了调规则。

对于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的法律认定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名誉损害的法律认定标准

  1. 侵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具体来说,包括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等行为。

  2. 损害后果:需要证明侵害行为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例如,果侮辱行为公然进行且有第三人知悉,即使未直接在场,也可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3. 因果关系:必须存在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即侵害行为必须是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直接原因。

  4. 主观过错:判断被告是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例如,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应避免侵犯他人名誉权。

精神损害的法律认定标准

  1. 精神痛苦的表现:精神损害不仅指精神上的疾病,还包括其他导致被侵害人精神上痛苦的行为。这些不良情绪如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均可视为精神痛苦。

  2. 赔偿数额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赔偿数额需考虑以下因素:

  3.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4. 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5.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6.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7.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8. 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9.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尤其是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造成严重精神损的情况下。

综合认定标准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及精神损害,并据此确定赔偿责任。例如,在某明星A发布虚假消息引发网络暴力事件的案例中,法院认为A的行为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即存严重的侵权行为和导致严重的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