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小说作者臆造的这个情节不符合人物性格,缺乏足够的客观真实性。
2.这些所谓的罪行材料,都是诬告者臆造的。
1. 凭主观意想编造。
引
1. 汉人注疏,好臆造典故。
清
《随园随笔·摘注论语》
袁枚
2. 其他诠解,亦多孤证臆造,不足据改。
清
《越缦堂读书记·大学古本注》
李慈铭
3. 自称前秀才陈鸿,为《文苑》本所无,后人亦决难臆造。
《〈唐宋传奇集〉稗边小缀》
鲁迅
4. 此诗所述亦凭臆造,无非欲借以描画诗人的人格罢了。
《李白之死》
闻一多
2. 仅凭意想制造。
引
1. 两年以前所造,系快利枪,乃制造局臆造之式,亦不甚合用。
《清史稿·兵志十一》
“臆造”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yì zào”,其基本意思是凭借主观想象或意想编造,没有实际依据或证据支持。这个词通常用于描述那些完全基于个人主观意愿或想象而创造出来的概念、事物或情况。日常语境中,当我们说某件事情是臆造的,意味着这件事情并非基于真实的事实或依据,而是基于某人的主观想象或虚构。
臆造的行为往往缺乏确凿的证据,因此常被视为一种主观的、无根据的创造。例如,在历史文中,臆造常被用来形容对典故或事件的解释时,往往基于个人主观臆想进行的虚构。此外,臆造有时也指一种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想法或意见,并可能引发一些会或矛盾。
臆造是一种主观性的行为,通常带有贬义色彩,因为它强调了缺乏客观依据的虚构。
“臆造”一词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清代江藩的《经解入门》。该成语拼音为“píng kōng yì zào”,意指毫无根据地编造或虚构。在句子中,它可以作为谓语或宾语使用,表示虚构的意思。例如:“不要凭空臆造一些证据。”近义词为“凭空捏造”,反义词为“有凭有据”。
在心理学领域,“臆造”行为通常指的是个体在缺乏我搜索到的资料的情况下,编造故事来解释事实或事件。这种为不仅限于临床领域,而是广泛存在于非临床人群中,是正常认知的一部分。
缺乏证据支持:臆造行为通常基于主观臆断,而非客观事实。例如,在购物实验中,参与者可能会编造购物经历以符合他们对商品的期望。
无欺骗意图:尽管臆造行为可能涉及动机成分,但个体并没有明确的欺骗他人意图。相反,他们可能只是试图填补信息空白或解释无法理解的现象。
涉及动机成分:臆造行为往往与个体的动机有关,例如为了获得某种心理上的满足或避免面对现实中的困难。
填补信息空白:当个体面对不完整或模糊的息时,可能会通过臆造来填补这些空白,从而形成一个连贯的故事。
认知障碍:臆造行为可能导致认知上的混乱和误解,影响个体对现实的准确判断。
心理压力:长期的臆造行为可能导致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例如,高成就女性中常见“假想人现象”(Impostor Phenomenon)就是一种典型的臆造行为,表现为自我怀疑和不自信。
人际关系问题:臆造行为可能破坏人际关系,因为个体可能会因为编造的故事而与他人产生误解或冲突。例如,一位男子为了取悦母亲而编造自己成为外科系主任的故事,最终导致了母子之间的表面接触和情感分离。
自我防卫机制:臆造行为有时可以被视为一种心理自我防卫系统,帮助个体逃避面对混乱的现实。然而,这种防御机制也可能阻碍个体接受新知识和真实情况。
区分“臆造”与创造性想象之间的界限,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首先,臆造通常指的是基于错误信息或虚构内容的创造,而创造性想象则是一种基于现实观察和理解的创新表达。
在艺术创作中,臆造可能发生在艺术家试图将抽象的想法转化为具体的现实对象时,如果艺术家对主题没有充分了解,那么他的作品可能被视为臆造。相反,真正的艺术创作应该是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和理解,并运用想象力进行创造性的表达。
此外,Coleridge区分了“幻想”(fancy)和“想象”(imagination),认为真正的创作性想象与日常或机械的幻想有本质区别。这种区分基于康德的理论,但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区分有所不同。经验想象(即第二想象)是将来自经验的内容重新排列,这在浪漫主义者中得到了体现。
Corbin的观点也提供了对想象力的分类,他将想象力分为与主体不可分割的共同想象和独立于主体的可分离想象。前者具有内在的实质性存在,而后者则依赖于主体的生产活。创造性的想象力使我们能够感知和理解想象中的对象和存在,它是一种感知或视觉隐形物的方式。
温寒江和陈爱苾在其著作中提到,想像可以分为“再造想像”与“创造想像”两种。再造想像是对别人描过而自己未曾感知过的事物加以想像而生成的形象;创造想像是没有依据现成的描述而独立创造出来的某种事物的形象。显然,再造想像和创造想像对于写作构思、艺术创造、理论构建及其他的创造性活动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区分“臆造”与创造性想象之间的界限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 是否基于现实观察和理解:真正的艺创作应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和理解,并运用想象力进行创造性的表达。2. 是否基于错误信息或虚构内容:臆造常基于错误信息或虚构内容,而创造性想象则基于现实观察和理解。3. 是否具有内在的实质性存在:Corbin的观点指出,创造性的想象力使我们能够感知和理解想象中的对象和存在,它是一种感知或视觉隐形物的方式。4. 是否独立于主体的生产活动:Corbin的观点还提到,创造性的想象力是独立于主体的生产活动的。5. 是否基于现成的描述:再造像和创造想像的区别在于前者基于现成的描述,而后者则独立创造出来。
在法律或学术研究中,“臆造”这一概念通常与“法律虚构”(Legal Fiction)相关联。法律虚构是一种法律术语,指的是在法律实践中假设或假定某事为真,即使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这种概念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在处理复杂或模糊的法律问题时。
立法假定:立法假定是基于先见或偏见而推测事实,并根据已被证实的科学理论进行逻辑论证的过程。立法者在制定则时,会基于先入为主的假设和经验,产生不同的假定,这些假定影响着立法者的思维推理,从而决定了规则是否需要实施以及如何实施。
应用:
尽管法律构和法律推定在某些方面相似,但它们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法律推定与法律虚构在应用时得出的结论是不可反驳的,这取决于具体的立法目标和政策。
质疑与挑战:
受法律推定和法律虚构影响的一方可以质疑和挑战其应用所依据的事实。
自由裁量权:
在应用法律虚构和法律推定时,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也没有根据规则进行推断的需要,因此没有空间对我搜索到的资料进行自由评估。
逻辑果关系:
在法律或学术研究中,“臆造”主要指法律构的概念,它在法律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法律虚构通过假设或假定某些事实为真,帮助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法律虚构与法律推定之间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不可反驳性、质疑与挑战、自由裁量权以及逻辑因果关系等方面。
“臆造”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不同文化的人在判断某人是否说谎时,对主观虚假、客观虚假以及欺骗意图的依赖程度可能不同。这表明,在跨文化交流中,对于“臆造”的理解可能因文化而异。
指出,由于预设依于共同的文化规范和假设,它们成为跨文化交流中的严重障碍。文化差异可能导致对预设知识的误解和错误解释,这进一步说明了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臆造”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通过实验研究探讨了不同语言文化群体对谎言的解读,揭示了信念、意图和虚假陈述的顺序,以及文化和社会因素对解读的影响。这表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臆造”的解和接受程度受到社会、文化和宗教因素的影响。
进一步讨论了不同文背景下对谎言的理解。例如,印尼受访者强调陈述的最终结果,而匈牙利受访者则认为省略或半真不假的信息不应被视为谎言。这表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臆造”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存在差异。
探讨了跨文化背景下个体差异变量(如分析性思维)的影响,预期西方参与者对伪深刻言论(ESBs)的接受度会低于东方参与者。这表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臆造”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可能因文化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