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经过多日的搜捕,警方终于将藏匿的逃犯缉拿归案。
2.志愿者正在进行搜捕行动,共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1. 搜查捕捉。
引
1. 时王新归国,宾客放纵,干乱法禁,歆将令入宫搜捕。
《东观汉记·张歆传》
2. 圣旨严切,收系者渐多,坊曲闾巷,靡不搜捕。
唐
《剧谈录·田膨郎偷玉枕》
康骈
3. 羽檄星飞,军书旁午,侦谍之奸,搜捕殆无虚日。
清
《霞外
平步青
4. 经过粗略的打扫战场和搜捕散兵,就收了兵。
《铜墙铁壁》第十八章
柳青
“搜捕”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sōu bǔ,主要意思是通过搜来捕捉或逮捕某人,通常用于描述对在逃犯或违法者进行追捕和逮捕的过程。这个词的近义词包括捉拿、访拿、追拿等。
在古代文献中,“搜捕”也有类似的用法,例如《东观汉记》中提到的“搜捕”,意指进入宫殿进行搜查并逮捕违法者。此外,“搜捕”还可以结合警犬使用,指警犬在民警指挥下搜寻并捕获犯罪嫌疑人或特定目标的作业。
“搜捕”一词在现代法律和执法中也广泛使用,例如警方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而展开的行动,通常会出动大量警力,并可能涉及多种侦查手段。在一情况下,“搜捕”也可以指对意见不受欢迎的人进行的有组织的搜查和惩罚。
“搜捕”是一个涉及搜索和逮捕的复合动作,主要用于法律和执法领域,以确保违法者被及时抓捕和处理。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关于搜捕的历史演变和在不同朝代的应用的题。以下是根据现有资料整理的相关信息:
悬赏告捕自古以来一直沿用,宋代对告发抓获海盗者有明确的赏钱规定。
通缉令的历史演变:
元明清时期,通缉令的使用更加广泛,制作主体从中央司法机关扩大到地方政府采用方式多为画影图形。清朝“文字狱”中,通缉方式被广泛用于打击异己,地方政府官僚也采用此方式通缉主要关隘和大街小巷的罪犯。
特定历史事件中的搜捕行动: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对城内外进行大规模的“扫荡”,大肆搜捕放下武器、失去抵抗能力的中国士兵。
现代搜捕行动:
综上所述,搜捕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安手段,在中国古代和现代都有广泛的应用。从古代的通缉令、悬赏告捕到现代的警察行,搜捕的方式和手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
搜捕行动中使用的现代技术和侦查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关于国际法律框架下搜行动如何被规范和限制的问题。虽然我搜索到的资料涉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法律和实践,但这些信息并不足以全面覆盖国际法律框架下的搜捕行动规范和限制。
然而,可以从我搜索到的资料中提取一些相关的信息:
警察在执行逮捕或搜查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即“合理怀疑”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且这种怀疑必须基于事实。
国际搜捕的机制和原则:
国际搜捕的机制包括国际命令、引渡、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作用。
现代技术在国际搜捕中的作用:
现代技术,如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人脸识别系统、生物识别技术、语言分析算法、数字取证分析、地理定位技术等,为国际搜捕提供了便利和加速。
其他国家的实践:
尽管这些信息提供了一些关于搜捕行动的规范和限制的具体例子,但它们主要集中在特定国家的法律和实践中,并没有全面覆盖国际法律框架下的搜捕行动规范和限制。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搜捕行动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影响。然而,可以从部分证据中提取一些相关信息:
侦查措施的滥用:在现有的侦体系中,搜查和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容易被滥用,导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例如,公安机关在搜查时不需要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其搜查的正当性,只要认为搜查措施符合侦查需要,便可径行搜查,且一般没有搜查对象及范围的限制。
司法控制的缺失:于缺乏应有的司法控制,加上侦查程序的封闭性和秘密性特点,容易导致侦查权被滥用。此外,即使有证搜查也存在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形,例如任意扩大搜查范围、一证多用、夜间搜查、扣押物范围过广、扣押物不能及时返还等。
紧急搜查权的控制:对于紧急查权应当进行事后审查加以控制,通过发现和纠正侦查权的不当行为来预防其后侦查行为中不当搜查的发生,并保护侦查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救济的缺失: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途径的制度性缺失,使得在侦查措施违法时,犯罪嫌疑人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国际视角:在美国,搜查和扣押必须在有合法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或在特定情况下无需搜查令进行搜查。个人有权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这是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护的。
综上所述,搜捕行动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权利的侵犯:搜查和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容易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和财产权。- 司法控制的缺失:缺乏有效的司法控制和监督,导致侦查权容易被滥用。- 法律救济的不足: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措施违法时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国际对比:与美国相比,中国的侦查措施在法律保障和程序控制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直接回答如何区分搜捕与其他执法行动(如查)的界限。然而,可以从我搜索到的资料中提取一些相关信息来帮助理解搜捕与搜查的区别。
搜查则是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查行为。
程序上的差异:
搜捕可能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追捕和控制,而搜查则更多地涉及对场所、物品和人身的检查。
法律依据和主体:
搜捕的主体通常是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而搜查的主体则是承办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
具体操作:
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搜捕与搜查在目的、程序、法律依据、主体和具体操作上都有明显的区别。搜捕更侧重于抓捕犯罪嫌疑人,而搜查则侧重于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