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那座桥头对立着两只栩栩如生的石狮。
例句
1.你不要把体育锻炼和工作对立起来。
1. 相向而立;并立。
引
1. 唐制,两省供奉官东西对立,谓之蛾眉班。
宋
《梦溪笔谈·故事一》
沈括
2. 定巢新燕子,睡起雕梁对立,整乌衣。
明
《渡江云》词
刘基
2. 敌对;互相抵触。
引
1. 至于对立鼎峙,雌雄所争,则必隆其委任,多其分画。
宋
《上光宗皇帝札子》
叶
2. “夷狄”当然要讳,但也不许看见“中国”两个字,因为这是和“夷狄”对立的字眼。
《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
鲁迅
3. 哲学上指事物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引
1. 矛盾就是同一事物内部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东西的意思。
《辩证唯物主义讲课提纲》第八章
艾思奇
“对立”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duì lì”,其基本含义是指两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盾或斗争。对立可以指两种事物或力量之间的竞争、倾轧或敌对行动,也可以指哲学上事物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和斗争。
对立的概念在不同的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中,对立常用来描述不同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当一方的利满足程度越高,另一方的利益满足程度越低时,他们之间就存在对立关系。此外,对立也被用于描述思想、观点、立场等方面的对立,如唯心论与唯物论的对立。
对立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代哲学家们认为万物都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如阴阳、寒暑等,这种对立关系被视为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普遍规律。对立不仅限于物质层面,还涉及心理和情感层面,例如性格特点的对立、社会阶级的利益立等。
在语言学中,对立也被用来描述语音学中的对比,如强辅音和弱辅音的对立。此外,在法律领域,“对立”还可以指代一种程序,即干预,即暂停执行判决。
对立是个多义词,涵盖了从物理到心理、从物质到精神的广泛领域。它不仅描述了事物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还揭示了事物内部和外部的相互依存关系。理解对立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和处理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
在哲学中,对立是一个核心概念,它描述了事物因目标不同而产生的相互排斥。对立不仅存在于感官对象之间,白色与黑色、热与冷、重与轻,也存在于感官与理智事物之间,如身体与灵魂、知觉与非知觉等。对立分为真实和客观两种形式,前者如火与水、知觉与非知觉,后者如存在与非存在、实体与虚无。
对立在哲学中的具体应用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对立与统一是哲学中的基本概念,它们在自然界和社会中普遍存在,构成了一对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例,阴阳是对立统一的概念,如白天和黑夜、春夏秋冬等;生死是生与死的对立统一关系,如植物的生长和枯萎、动物的出生和死亡;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如人类的需要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共性和个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人类的共性是智慧和感情,个性是独特个性和特长;正反面是事物的正面和反面,如一个人的长处和短处、一件事物的优点和缺点。
此外,对立在辩证法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辩证法是一种逻辑论证方式,涉及对立观点的进展和意识形态的进化。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了理解事物的复杂性和动态性,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则更侧重于物质条件对人类理解的影响。对立在辩证法研究中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对与统一的关系,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概念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中对冲突解决的影响是复杂且多面的。对立通常指的是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矛盾和斗争。这种对立不仅存在于自然现象中,如昼夜、四季、阴阳等,也广泛存在于社会和文化中,表现为爱与恨、善与恶、富与贫、和平与战争等对立面。
在政治领域,对立概念被用来塑造公众观点和描绘二元论议题。例如,政治家通过使用对立框架进行有力的演讲和政策阐述,如奥巴马在2013年就职演说中强调“我们不能抵抗转型,我们必须引领”,通过“resist”和“lead”的对立,突出了前者为“不良”,后者为“良好”。然而,这种对立也可能导致社会分裂,如英国福利削减辩论中的“懒惰者”和“勤奋者”的对立,加剧了社会分裂。
对立概念在冲突解决中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促进变革和发展的推动力。通过处理对立和冲突,新解决方案、新思想和妥协方案得以产生。然而,对立也可能带来不必要的冲突,质疑组织的正直和公正,并为极端主提供土壤。因此,处理对立和冲突需要敏感性和解决冲突的能力,开放接受不同意见,积极倾听,尊重和同理心在建立对立立场间的桥梁和实现建设性对话中关重要。
在多元和全球化的世界中,处理对立和冲突的能力是重要技能。它要求自我反思、克服见和寻求共同目标。通过学习以建设性方式解决冲突,我们可以促进和平、合作和相互尊重的文化。教练可以协助识别和理解冲突,开发建设性解决冲突的方法,帮助客户更好地管理冲突,改善人际关系。
总之,对立概念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中对冲突解决的影响是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促进变革和创新;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导致社会分裂和极端主义。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对立思想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下几个方面:
对立统一的思维: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观点,强调了事物之间的对立面是相互依存和转化的。例如,“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表明祸与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相反相成说:这一思想最早见于《易经》,后经先秦儒家、董仲舒、张载和王夫之等人的发展和完善。相反相成说强调了对立面的统一性和相互转化,如“乾”与“坤”的概念,以及仁与义、礼与乐等范畴的对立统一关系。
阴阳学说:阴阳学说是古代哲学中重要的对立统一思想之一。《系辞》中提到“一阴一阳之谓道”,将阴与阳的对立、交替、转化作为宙间的根本规律。张载也提出了“一物两体”的观点,认为一个事物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通过斗争达到和解。
中庸之道:孔子的中庸之道体现了对立面的和谐与统一的思想。他认为事物的发展需要权衡两端而取其中,这与方文化注重对立面的区别和对抗不同。
孔墨哲学思想之对立:孔子与墨子在天人关系、认识论及政治伦理上的差异也体现了对立思想。孔子信“天”“命”,而墨子则“非命”“明鬼”;孔子以“仁”为核心,墨子则主张“兼爱”。
在语言学中,对立(opposition)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通过特定形式的普遍关联来表达某种功能。对立的元素必须具备共同特征和差异特征,共同特征作为比的基础,而差异特征直接表达所讨论的功能。例如,在英语中,音位的确定主要基于两个音素在特定语言系统中是否在最小比对(minimal pair)中呈对立关系例如,英语中的[p]、[ph]和[b]分别属于不同的音位,而北京话中的[p]和[ph]则属于不同的音位。
此外,对立在理论语言学中也涉及到语音学理论,如对立缩减或对立替换现象。例如,在“Man conquers nature”中,名词“man”在句子中使用单数形式,但并不指代个人,而是指代“人类”这一概念,即“mankind”。在“Tonight we start for London”中,动词“start”在句子中使用现在时态,但上下文中表示未来,即“今晚我们出发去伦敦”。
这些例子展示了对立在语言学中的应用,包括音位的确、语法结构的使用以及词汇的对比。
在法律领域中,“对立”程序(Adversary Procedure)是一种司法程序,其核心原则是将案件视为法庭上的实质性的对抗。每个当事人需要捍卫己的主张和指控,并质疑对方的主张和指控。这一程序在苏联的刑事审判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也被宣布为司法过程中的一个民主原则。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应用场包括:
此外,在行政听证会和立法听证会中,对立程序也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