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附近坚固的防空洞,是军民战时的避难场所。
2.军队平时加强训练,战时才能打胜仗。
1. 战争时期。
引
1. 在战时,要密切联系群众,要官兵打成一片,军民打成一片。
毛泽东
2. 以上可以说是我在战时触摸到的陇海线的轮廓。
《万里行二记·陇海道中》
曹聚仁
“战时”是一个描述战争状态的词汇,通常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战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规定,宣布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时,即视为战时。
部队受领作战任务: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接到作战任务时,也视为处于战时状态。
部队遭敌然袭击:如果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遭到敌方的突然袭击,同样被视为战时。
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处突发性暴力事件:在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处理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也以战时论。
此外,广义上的战时概念还包括在非常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而进的军事活动,例如在中国台湾省的《军事审判法》中提到的镇压叛乱期间视同战时。
战时不仅仅是一个历标记,它还被视为一种推动社会变化和创造特定治理条件的抽象历史角色。在法律上,战时的确认需要谨慎进行,并由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和拘束力。
“战时”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定义和适用条件,涉及国家宣布战争状态、部队执行务或遭遇袭击等多种情形。这些定义和条件在不同的国家和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在于描述战争时期的状态及其对法律和军事行动的影响。
战时状态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定义存在一定的异同。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对战时状态的理解和应用有所不同。
广义理解:许多国家将战时状态理解为一种广义的状态,不仅包括正式的战争状态,还包括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军事行动或戒严状态。例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包括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遭受敌人突然袭击时,以及部队执行作战任务或处置突发事件时。
宪法保护: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中国,战时状态受到宪法的保护,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紧张程度。
军事动员:在战时状态下,政府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军事动员、加强军队组织限制公民自由、调整经济布局和实施紧急法律等。
狭义理:有些国家或地区如美国、英国和法国,只从狭义的角度理解战时,将其视为一种独立的状态,而将其他紧急情况称为紧急状态。例如,美国的戒严制度没有成文法律规定,而是基于公共需要而实施。
具体定义:不同国家对战时状态的具体定义也有所不同。例如,意大利的《意大利军事刑法典》将战时定义为宣战之后和战争结束之前的战争时期以及在非常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而进行的军事动。
法律后果: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前苏联,战时状态可能涉及总统临时管制的权力,可以在尊重加盟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情况下实行。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国战争法规(jus ad bellum)和国内战争法规(jus in bello)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国际战争法规主要规范战争的发起和进行,而国内战争法规则涉及国家内部的法律状和管制措施。
战时状态、紧急状态和戒严状态是三种不同的法律状态,各自有其特定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在战时状态下,双方将紧急撤回外交人员和侨民。
紧急状态:
紧急状态的确定和宣布程序常严格,通常涉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决定。
戒严状态:
总结来说,战时状态是最严重的紧急状态,涉及国家间的战争或领土冲突;紧急状态则包括戒严状态,适用于更广泛的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
在战时状态下,国际法对军事行动有以下具体规定:
分原则:冲突各方必须始终区分平民与战斗人员,以及民用物体与军事目标。攻击只能针对军事目标,并且必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避免对平民和民用设施造成附带害。
比例原则:任何军事攻击都必须在预期的军事利益与可能造成的平民伤害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如果预期的平民伤亡或财产损失过大,超出了实现军事目的的必要范围,则这样的攻击是违法的。
人道原则:战争法规要求保护平民和战俘,禁止使用不人道武器,以及对违反战争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例如,禁止攻击显示红十字标志的医生或救护车,禁止向持有白旗的人或车辆开火。
军事必要性:作战部队参与完成合法军事目标所必需的行为,攻击应严格限于军事目标。
禁止使用某些武器:国际条约禁止用某些武器,如反人员地雷、激光武器、集束炸弹等。尽管对于核武器尚未达成全面禁令,但其使用受到严格限制。
医疗设施和人员保护:医疗设施和人员必须不被攻击,医疗单位、伤员和病人的运输、军事和民用医院船舶等不应成为直接攻击目标。
投降和停战:投降书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停战是交战双方通过相互协议停止战争行动,停战可以是全面的或局部的。
调查与责任追究:国家司法系统和国际刑事法院(ICC)有权对严重国际罪行嫌疑进行审判,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哪里,受害者或犯罪者国籍为何。
在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战争或冲突被明确宣布为战时状态。以下是一些例子:
美国独立战争:虽然没有正式的战争声明,但这场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军事冲突之一,标志着美国从英国独立出来。
美国南北战争(美国内战) :这场战争从1861年开始,直到1865年结束,是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内战之一。
美西战争:1898年,美国正式对西班牙宣战,这场战争主要涉及古巴和菲律宾的争夺。
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于1917年4月6日正式对德国宣战,随后加入了协约国阵营。
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在1941年12月8日对日本宣战,并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对德国和意大利也宣战。
朝鲜战争:虽然没有正式的战争声明,但美国自始至终参与了这场战争。
越南战争:同样没有正式的战争声明,但美国在这一时期投入了大量军事力量。
海湾战争:1990年,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发动了军事行动,以回应伊拉克入侵科威特。
阿富汗战争:自2001年起,美国在阿富汗进行了长期的军事行动。
伊拉克战争: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军事行动。
这些战争和冲突中,有些是通过国会正式宣布的,如美国对英国、墨西哥、西班牙、德国和日本的战争声明;
在战时状态下,对平民和非战斗人员的保护措施有显著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法框架的扩展:根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国际人道法为非战斗人员提供了法律保护。例如,《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确规定了对平民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直接攻击平民,并要求冲突各方在所有情况下应给予人道主义对待。
具体保护措施:《日内瓦公约》规定了敌方平民应受到保护和人道待遇,包括安全离境和基本权利保障。此外,禁止破坏不设防城镇、乡,禁止杀害、胁迫、虐待和平居民,尊重和平居民的人身、家庭、荣誉、财产、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非战斗人员豁免:非战斗人员豁免是指对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平民提供保护,包括妇女、儿童、老人和病人。这一原则基于尊重和保护平民生命和尊严的信念。
占领期间的保护:在占领期间,占领国不得强迫被保护人在其武装或辅助部队服务,禁止集体惩罚和扣押人质。占领国必须给予被占领国平民人道主义待遇,不得剥夺生存权,尊重其人格、家庭、宗教信仰,禁止暴行、恐吓、侮辱、扣押、集体惩罚或谋杀。
医院和安全区的设立:缔约国可以在其领土上建立医院和安全区,以保护伤员、病患、年老者、儿童、孕妇和母亲,特别是在战争爆发后。这些区域应标有巨大的红十字标志以确保其保护。
国际组织的作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其他公正的人道主义组织在冲突各方同意下从事保护与救济平民的人道主义活动。这些组织可以向冲突各方提供服务,并协助实施《日内瓦公约》的规定。
特殊群体的保护:对于因战争而流离所的妇女和七岁以下的儿童,以及占领国的国民不能因战争前犯下的罪行而被逮捕、起诉或审判。然而,如果犯罪发生在和平时期,这些人可以被引渡。
禁止使用平民作为“人盾” :武装力量不得攻击平民,也不得使用他们作为“人盾”以保护一个地点免受攻击。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在武装冲突中不针对平民,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