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一只金丝猴正攀吊在一棵大树上,眨巴着机灵的小眼睛窥视着我们。
2.他发现一个行迹可疑的人正在向屋内窥视。
1. 探望。
引
1. 〔杜宣〕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损饮食,大用羸露,攻治万端,不为愈。后郴因事过至宣家,窥视,问其变故,云:“畏此蛇,蛇入腹中。”
汉
《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
应劭
2. 暗中观察;偷看。
引
1. 老夫人倘然窥视出来你为妇女,怎生是了。
元
《东墙记》第一折
白
2. 其人觉有异,潜往窥视,有二狐跳踉去。
清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三》
纪昀
3. 突然有两个人头爬在这厢房的窗洞的铁栅栏外边,朝里面窥视。
《子夜》十六
茅盾
3. 从管孔中向远处观察。
引
1. 伽利略运用了光学的原理,制成了一个略具雏型的望远镜,向月球窥视,看到了平素从来不曾见过的景象。
《艺海拾贝·镜子》
秦牧
“窥视”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kuī shì”,注音为ㄎㄨㄟ ㄕˋ。其基本含义是指暗中观察或偷看,通常用于描述在没有得到允许或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地观察他人的行为或私人事务。
在古代文献中,“窥视”的用法包括暗中察、偷看,例如从桥梁上窥视混浊的流水,或者从管孔中向远处观察。此外,“窥视”也可以指探望,即“闚視”,如杜宣因畏蛇而腹痛,后因事过至宣家,闚视问其变故,得知是蛇入腹中所致。
在现代汉语中,“窥视”常被用来形容偷看、监视或轻视的行为。例如,访问他人的博客就像是在窥视他人隐私一样,这种行为被视为不尊重他人的个人空间。此外,“窥视”也可以用于描述一种带有目的性的动作,经常出现在叙事作品中,如小说和电影中,通过“窥视”的视角来揭示人物的心理状态和故事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窥视”不仅限于视觉上的观察,还可以通过听觉来实现,这种行为通常具有性愉悦的动机,或作为一种性刺激。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窥视是一种本能欲望的体现,与人类隐蔽的心理和潜在的欲望诉求有关。
“窥视”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多重含义,既可以指暗中观察或偷看,也可以用于描述探望或监视的行为。它在文学、艺术、心理学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并且常常与隐私侵犯、心理分析等主题相关联。
在心理学中,窥视为(Voyeurism)具有多重含义和影响。首先,从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来看,窥视行为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本能的欲望,源自于个体的本我层面,即物最基本的欲望和冲动。这种行为可能与个体成长过程中的价值观、道德观念和社会化有关,年幼者可能因未成熟而表现出窥视行为,但随着成长和道德发展,大多数人会学会尊重隐私。
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窥视欲是大脑对突出事物产生强烈情感体验的一种体现,与视觉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密切相关。社会心理学家指出,窥视欲与社会比较和竞争有关,通过窥视他人私密行为获得越感和掌控感,缓解不满和嫉妒。
然而,窥视行为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心理和情感影响。受害者可能会感到被侵犯、羞耻、尴尬,甚至出现焦虑、抑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身体症状。此外,窥视行为还可能涉及性心理碍,如窥视癖,这是一种心理性障碍,患者从观察他人的裸体、生殖器或他人的性行为中获得性快感和满足。
窥视行为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交媒体和互联网的普及下,人们更容易进行窥视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隐私,而且在许多国家是非法的。
窥视行为在文学和电影中表现形式多样,以下一些典型的例子:
电影《登堂入室》 :这部电影讲述了高中法语老师吉尔曼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要求学生记录自己周末的见闻。在众多乏味的作业中,吉尔曼意外发现16岁少年克劳德的文章异常精彩。这反映了现代社会中窥视他人生活的普遍现象。
电影《窥视:人性的惊悚》 :该电影通过三层窥视——屏幕前的观众、电影中的吉尔曼、最后的始作俑者克劳德,展了关于偷窥欲望的故事。吉尔曼在语文作业中发现克劳德在窥视别人家庭生活,尽管知道这是错误和不道德的,但好奇心驱使他继续创作。随着克劳德偷窥的深入,局面开始失控,被窥视者的家庭遭受破坏,吉尔曼失去了妻子和工作,克劳德也受到了影响。
电影《后窗》 :希区柯克的经典之作《后窗》(1954年)是窥视行为的典型表现。男主角通过窗户窥视居的生活,这种窥视既带有私密性,也带有公开性,体现了“看与被看”的叙事和意象。
电影《眩晕》 :希区柯克的另一部作品《眩晕》(1958年)中的演职员表和开场段落可以转喻性地指代整部电影,镜头指涉即将到来的抽丝剥茧的叙事,体现了窥视行为在电影事中的重要性。
小说《窥视者》 :阿兰·罗伯-格里耶的小说《窥视者》塑造了马弟雅思这个鲜明生动的窥淫癖患者的形象。他喜欢窥视有关性暴力的文字或图画,并且常常把从不同场景窥视得来的、彼此本无关联的画面糅合在一起,沉在性暴力的白日梦之中。
文学作品中的窥视:例如,《头脑特工队2》、《哈利特与死亡圣器》、《暮光之城:暮色》等作品中,角色在不同情境下窥视的情景被详细描述,如管道内部、沙发边缘、半开门的客人等。
窥视与监视在法律上的界定主要体现在目的、手段和合法性上。窥视通常指的是秘密地观察他人,尤其是那些涉及隐私的场合,如住宅、浴室或更衣室等。这种行为往往未经被观察者同意,且可能涉及非法获取信息,如使用望远镜、相机或手机等设备进行窥视。在法律上,窥视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法违反,根据轻犯罪法1条23号,如果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窥视他人居住、浴室、更衣室或厕所等通常不穿衣服的地方,将构成犯罪。
监视则是一种更为正式的行为,通常由警方或私人侦探执行,旨在收集合法调查证据以加强案件。监视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不告知被监视者,但其范围有限,主要针对特定目标,且通常基于同意进行。监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安全或维护社会秩序,而非出于恶意或非法目的在法律上,监视通常被视为合法行为,尤其是在父母或监护人监控孩子时。
总结来说窥视与监视的区别在于窥视通常是秘密进行的,无视被窥视者的知情权,而监视则是公开的,可以不告知被监视者,但其范围有限,主要针对特定目标,且通常基于同意进行。
窥视行为对个人隐私权的影响可以从多个案例中得到体现。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案例研究:
房东非法安装摄像头事件: 在北京发生的一起房东非法安装摄像头在租客房间的事件中,房东李某为了窥视年轻夫妻的生活,购买并安装了针孔摄像头,持续偷窥长达半年之久。这种行为仅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还引发了社会对隐私权保护的广泛讨论。尽管最终李某被处以十天拘留,但公众普遍认为这一处罚过轻,未能有效震潜在的侵权者。
视奸现象的社会观察: 文章指出,“视奸”现象即过度关注和窥探他人私的行为,在各种关系中都有所体现,如前任、朋友、同事等。例如,一个室友辛文喜欢窥探别人的生活,甚至在宿舍里掀开帘子询问他人隐私,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网络的发展加剧了这种现象,社交媒体上的动态也可能被他人解读为窥探行为。
数字时代的关系窥探: 在数字时代,窥探行为已成为关系中普遍存在的不健康习惯,涉及检查伴侣的手机邮件或社交媒体账户等。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信任和隐私,还可能导致关系中的不安全感、嫉妒和不信任。专家建议,面对窥探的诱惑,应首先承认并解决驱动这种行为的深层问题,如不安全感或嫉妒,通过开放和诚实的对话与伴侣沟通,而不是采取窥探行为。
法律案例分析: 根据法律案例分析报告,非法进入、拍摄、偷窥他人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行为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例如,在张某与王某的隐私纠纷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任何对私密空间进行搜查、进入、窥等行为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这些案例表明,窥视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心理和社会后果。因此,维护个人和他人的隐私权至关重要,无论何种刺激都不应以伤害他人的方式追求。
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窥视的接受度和理解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眼神接触和观察他人的态度上。
在西方文化中,直视他人通常被视为诚实和坦率的象征。例如,在阿拉伯文化中,大量的眼神交流被认为是尊重的表现,而在英语化中,适量的眼神接触是必要的,但过多的眼神接触可能会让许多人感到不适。相比之下,在南亚和其他许多文化中,直接的眼神接触可能被视为攻击性和粗的,尤其是在男女之间,这种接触可能被视为挑逗或威胁。
此外,不同文化对观察他人的容忍程度也有所同。例如,在英国文化中,观察他人尤其是陌生人被视为侵入性行为,被“盯着”的人通常会迅速转移视线,并感到尴尬。而在欧洲南部的高看文化中,直视或注视他人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被观察并不是问题。
这些文化差异反映了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理解这些差异对于促进跨文化交流和避免误解至关重要。例如,在跨文化交流中,目光使用和解读需要通过观察、调查和思考来把握,以避免造成长久的伤害。
总之,窥视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受度和理解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眼神接触和观察他人的态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