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他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心里高兴是当然的。
例句
1.凭着我们多年的情谊,我当然会全力帮助你渡过难关。
1. 应当这样。
引
1. 奴醉击长寿亭长,亭长将诣第白之,弘即见亭长,赏钱五千,励之曰:“直健当然。”
《东观汉记·邓弘传》
2. 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
宋
《司马温公行状》
苏轼
3. 是则中历所言者当然之运,而西历所推者其所以然之理。
《清史稿·时宪志一》
4. 从今别说客气话,互相帮助理当然。
《李二嫂改嫁》第二场
2. 表示肯定,强调合于事理或情理,没有疑问。
引
1. 文艺究竟属于谁?当然属于人民!
《探索集·究竟属于谁》
巴金
2. 当然,战斗是激烈而艰苦的。
《谁是最可爱的人》
魏巍
3. 小二黑自己没有错,当然不承认,嘴硬到底。
《小二黑结婚》六
赵树理
“当然”是一个常用的汉语副词,具有多重含义和用法。它可以表示对某一行为确认或肯定,强调某事合乎情理、合乎事理,没有疑问。例如,在回答问题时,可以用“当然”来表示肯定,如“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对的。
此外,“当然”也可以表示应当这样,即某事是理所当然的,例如“我们当然是要去的”。在一些情况下,“当然”还可以用于表示转折,虽然有一些限制或困难,但仍然可以接受,例如“当然,这个问题有一些难,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尝试解决”。
在古代文献中,“当然”也常用于强调合事理或情理的判断,如《东观汉记·邓弘传》中的“直健当然”。在现代汉语中,“当然”广泛用于表达肯定、确认和强调明显事实。
总之,“当然”的主要意思包括:表示肯定、确认、合乎情理、应当如此等。
在古代文献中,“当然”一词的用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示对一行为的确认或肯定,强调合于事理或情理,没有疑问;二是表示应当这样,即理应如此。
例如,在宋代苏轼的《司马温公行状》中,有这样一句话:“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 里的“当然”指的是论事时应以人物为先,所进退皆基于天下公认的准则。同样,在《东观汉记·邓弘传》中也有类似的用法:“奴醉击长寿亭长,亭长将诣第白之,弘即见亭长,赏钱五千,励之曰:‘直健当然。’” 这里的“当然”表示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
此外,《清史稿·时宪志一》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是则中历所言者当然之运,而西历所推者其所以然之理。” 这里的“当然”指的是中历所言的运行是理所当然的。
在王充的《论衡·命禄》中,也有这样的用法:“天命当然,虽逃避之,终不得离。” 这里的“当然”表示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即使试图逃避也法摆脱。
“当然”作为转折副词的使用场景和例子如下:
我去也可以,就是路不太熟。
翻译中的转折用法:在翻译过程中,如果“当然”具有转折意义,则需将其译为英语中的转折词,如“nevertheless”或“but”。例如:
翻译:“Nevertheless, some things will remain unchanged.”。
否定回答中的转折:在否定回答中,“当然”也可以用于表示不认同,即表示转折。例如:
当然不,我不会去。
语篇功能中的转折:在某些篇章中,“当然”用于表示转折,强调前后内容的对比或反差。例如:
在现代汉语中,“当然”与其他肯定副词(如“一定”、“肯定”)的区别和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肯定”则表示对某一行为或事实的确认,强调其真实性或必然性。例如:“他肯定去了那里”。
语法位置的不同:
“当然”可以用于并列句中,其中后句补充前句的内容,而“一定”则不能用于这种情况下。
语用功能的不同:
“一定”更多地用于命令或决心的表达,例如:“你一定要完成这项工作”。
语境适应性:
“当然”、“一定”和“肯定”虽然都可以表示确定性,但它们在语义、语法位置、语用功能以及适用语境上存在明显的别。
“当然”在不同方言语言中的变体和用法如下:
也可以表示“应当这样”,例如:“我们当然要去”。
繁体中文:
表达方式与简体中文相同,例如:“當然”表示理应如此或认某一行为。
日语:
副词形式表示“当然”,即“理应如此”(同“あたりまえ”)。
韩语:
可译为“[형용사] 당연하다.肯定会”、“[부사] 당연히”,表示“是的,当然”或“借的东西当然要还”。
俄语:
表达为“[д荡р] 1) естественный; непremенный 2) конечно, естественно”,表示自然地或当然地。
英语:
表达为“certainly”、“sure”、“definitely”、“natch”、“naturally”、“indeed”、“you bet”、“you betcha”、“sure thing”、“of course”等,用于完全同意或强调某事。
法语:
表达为“bien sûr”、“naturellement”、“sûrement”、“certainement”、“assurément”、“évidemment”、“cela va de soi”和“sans aucun doute”,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西班牙语:
表达为“por supuesto”、“claramente”、“claro… ”,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葡萄牙语:
表达为“é claro”、“é claro que… ”,用于表示显而易见已知的情况。
表达为“naturalmente”,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表达为“natürlich”,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表达为“natuurlijk”,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表达为naturally”,用于表示显而易见或已知的情况。
关于“当然”的历史演变,有几篇重要的文献和研究可以参考:
《论当然观念的哲学析》 :这篇文章由张岱年撰写,发表于2017年8月7日。文章探讨了“当然”这一概念在中国哲学史上的演变和应用。文章指出,“当然”一词在中国哲学史上出现较晚,但“当”字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献中。朱熹是第一个将“当然”作为一个独立观念进行论述的人,他区分了“所以然”与“所然”,认为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明代罗钦顺进一步区分了自然与当然,强调天之道自然而然,人道则应遵循当然之理。王夫之和震也分别提出了关于“理”的见解,涉及自然规律与道德准则的区别与联系。
《元代理学与历史观的演变》 :这篇文章由周少川撰写,发表于1999年11月。文章探讨了理作为绝对本体,它决定了事物产生的所以然和发展的所当然。许衡正是从理出发,探求万事万物的“所以然”和“所当然”,并依据所处时代的客观条件,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历史观。
《古代智慧与哲学思想的探讨》 :这篇文章发表于1999年1月1日,讨论了“当然”常用来描述事物应当以如此的方式存在或运行,人应当以如此的方式行事。宋代大儒朱熹认为,这种“当然”的规则源自“天理”,是“天理”的具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