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很多单位职称评定实行的是公示制度。
2.本次征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平等、公示、公正的竞争,择优选用。
3.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 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下达的指示、通告等。
引
1. 改霞心里更急:“有没公示?”“眼时还没来文,可有风声哩。”
《创业史》第一部第二章
柳青
“公示”是指政府机关或团体通过张贴、登报等方式公开发布信息,以告知公众的一种行为。其主要目的是提透明度和公开度,让公众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或决策,并征求公众意见,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公开性:公示的内容向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不存在秘密操作。
周知性:公示的目的是让关注者了解并参与相关事宜,从而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科学性:公示的时间安排合理,能够反映过程和结果,体现群众的意愿。
民主性:公示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有群众参与和监督。
公示的内容通常包括重要决策、人事任免、府采购、招标信息等。在实际应用中,公示可以用于房屋征收、学会建会、审批内容、咨询服务以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多个领域。
公示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已经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应用文种,广泛应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场合。它同于“告示”和“公告”,虽然有时被误认为是两者的合二为一,但其实公示有其独特的性质和格式。
公示的历史发展和演变是一个复杂且多维度的过程,涉及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制度变迁。以下是对公示历史发展的详细解析:
古罗马时期: 公示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时代,商店须悬揭一定的牌号以公示其营业状态,这可以视为商业登记制度的滥觞。这种做法逐渐演变为现代的企业登记制度。
中世纪及欧洲: 在中世纪,意大利及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商业繁荣推动了商人组合的出现,商人必须登记于组合员名簿,记录其姓名、营业牌号等信息。这一制度后来演变为公示商人营业状态,并最终发展为现代的企业登记制度。
德国商法典: 德国于1861年颁行的《商法典》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登记法的开端,规定在地方法院设置商业登记簿,由地方法院办理。
明朝: 公示作为一种文体,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当时官府通过文书形式公开告知重大事项,称为“告示”。
清末至民国: 我国企业登记公示制度自清末开始逐步建立,经历了从轻视商业到重视商业册的转变,形成了包括《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系列法规。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以来,公示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规范。例如,2000年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要求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企业登记公示制度: 现代企业登记公示制度不仅包括商业登记簿的建立与公开,还包括记事项公告制度。这一制度具有对抗力和公信力,赋予登记事项以信赖价值。
官员财产公示: 中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从1987年提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议,到2000年在省级现职领导干部中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再到2009年全国首例财产公开试点在新疆阿勒泰实行,这些探索为后续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验。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的发展实现了由“不公示为常态,公示为例外”向“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的转变。这一转变反映了执法透明度的提高和公众监督的加强。
法国不动产公示制度: 法国的不动产公示制度以抵押权为核心逐步建立,经历了从罗马法到现代法国不动产公示制度的演变。1955年布的法令标志着其不动产公示制度的基本完善,并不断进行修订以扩大适用范围和改进机制。
美国联邦公报制度: 美国自1934年建立联邦公报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公认的典范。这一制度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建开放性政府的重要环节。
公示的历史发展和演变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涉及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制度变迁。从古罗马时期的商业登记到现代的企业登记公示制度,再到官员财产公示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示制度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步完善和规范。
公示在不国家或地区的应用和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中国,公示制度也在逐步推广,尤其是在政务公开、企业年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等方面。例如,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维护市场消费环境;东南大学和中山大学拟新增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点,进行公示。
公示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在商业领域,如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申请通过技术评审的结果也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
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情况:
在中国,公示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在不同地区的效果异,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零投诉零异议”的情况。
公示制度的社会影响和效果:
总体来看,公示制度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应用和差异主要体现在实施背景、具体形式、法律依据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要有效提高公示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规范公示信息:严格审查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整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引发公众误解。
延长公示时间:
给予公众充分了解和评估机会:延长公示时间可以让公众有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和准备,从而更好地参与和反馈。
建立反馈机制:
及时处理公众意见:设立专门的投诉建议通道,并及时回应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众的声音能够被听到并得到处理。
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
确保公正公平: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滥用权力或做出公正的决定。
创新公示形式:
手机APP应用程序:推出手机APP应用程序,让民随时随地都可以查询到所需信息。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公示制度的理解和参与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丰富公示内容:
全面公开干部基本信息:严格审查干部基本信息,扩大公示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延伸示范围:
公示与告示、公告的区别主要体在以下几个方面:
告示: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等行政机基于法律、条例或规则,公开宣布某项决定。例如,新条例的发布,市长选举的投票日等。告示通常用于正式的公文文种,具有法律力。
确定性:
公示:发布的信息可以后续更改,具有一定的灵活。例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招标采购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适用范围:
告示:适用于正式的公文文种,具有法律效力,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
法律效力:
告示:具有法律效力,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用于正式的公文文种。
传播方式:
总结来说,公告、公示和告示在定义、用途、确定性、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公告主要用于正式宣布重大或法定事项,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公示用于事先预告和征询意见,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
公示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物权归属与责任分担: 公示在诉讼领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通过公示,可以明确物权的归属和责任担,从而在诉讼中确定权利的归属和责任的分担。
保护交易安全: 公示原则的核心价值于维护交易安全。物权经过登记后,就产生了公示作用,对于知道或推定知道的人而言,具有对抗效力。这种公示公信制度有助于保护交易当事人的权利,防止他人受到损害,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拘束力与排他力: 公示不仅对物权变动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还对第三人具有排他力。这意味着公示可以决定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或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并且具有权正确性推定效力和善意保护效力。
警示作用: 公示还可以起到警示用,提醒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远离违法行为。同时,公示能够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行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信任与提高透明度: 公示可以加强社会对执法部门的信任,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公示法务停息挂账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远离违法行为。
公信力与对抗效力: 公示的内容一旦被公众知晓并信赖,即使公示的内容是虚假或错误的,第三人因信赖该公示的内容而从事交易,其从交易中所取得的权利仍应受到保护。这种公信力功能有助于保护交易安全。
护市场秩序与交易安全: 法人登记公示制度是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其首要功能是对法人主体资进行确认,承载着国家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职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司等法人主体的基础信息和资料,维护交易安全与市场诚信。
风险警示效力: 公示还可以起到风险警示效力,即通过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明示各种物权的排他效,以告诫物权相对人存在不动产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