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这几个小坏蛋常常在暗中算计别人。
例句
1.夜晚突然停电了,我在暗中摸索了半天才找到蜡烛。
1. 不公开的;私下里。
引
1. 谁知有神,暗中相救济。
明
《琵琶记·感格坟成》
高明
2. 天尊何不大施法力,暗中呵护,使他不离而合,不悲而欢,有荣无枯,有休无咎?
《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
3. 我今天急于要见你,要托你暗中代我查一件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一回
4. 对门张家二老爷原是暗中和革命党有联系的本地绅士之一。
《从文自传·辛亥革命的一课》
沈从文
“暗中”一词在中文中有多种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不公开的、私下里:表示某件事情是秘密进行的,不为人知。例如,“我被暗中告以此事”。
秘密地:指以隐秘的方式进行某事,通常带有阴谋或不正当的性质。例如,“老牌的贵族外交家们暗中坏了德国与西方民主国家结盟的图谋”。
在黑暗中摸索:指在黑暗环境中进行探索或行动。例如,“暗中摸索”。
“暗中”可以用来描述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进行的秘密活动,也可以指在黑暗中进行的动作或状态。
暗中在历史事件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各种隐蔽的策略和行动中,这些动通常是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在公开场合下难以达成或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例如,在楚汉之争中,刘邦听从谋臣张良的建议,烧毁栈道以示不进关中,但实际上却通过韩信暗中抄小路袭击陈仓,成功占领关中。这种策略体现了“笑里藏刀”的智慧,即表面上看似无害,实际上却暗中准备着突然行动。
此外,暗中行动还被用于国际政治和军事领域。例如,在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及其盟友之间进行了大量的秘密间谍活动、破坏行动和心理战,以影响国际局势和破坏对手的稳定。这些行通常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对军事战略和政治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三国时期,曹操与刘备间的暗中交锋也是典型的例子。他们通过政治、军事和外交手段进行较量,使得整个三国时期的历史变得更加复杂与有趣。这种中交锋不仅反映了个人的智慧与勇气,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与变动性。
在法律上,暗中行为通常被界定为隐藏行为或隐匿行为,其具体处理方式和适用规则主要依据《民法总则》第146条的规定。根据该条款,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所为的意思表示虽非出于真意,却藏他项法律行为的真正效果。
隐藏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处理”,即依照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定确定其法律效力。这意味着隐藏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被隐藏行为本身的性质和法律规定。例如,如果隐藏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该隐藏行为无效,因为其掩盖的是非法目的。
此外,隐藏行为还包括其他情形,如以合法形式掩盖合法目的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表面行为是合法的,但隐藏的真实法律行为也是合法的,只是双方通过虚假的表面行为来掩盖真实的意图。
对于隐藏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有表意人与相对人构成行为主体。这意味着隐藏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通谋和虚假意思表示。
在具体案例中,例如借名买房合同是否属于隐藏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和隐藏的真实法律行为。如果存在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同时存在的情况,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断其效力。
总结来说暗中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主要依据《民法总则》第146条的规定,其法律效力取决于被隐藏行为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在文学作品中,暗中与秘密行动的经典例子丰富多样,涵盖了从古典戏剧到现代间谍小说的广泛领域。例如,在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中,麦克白雇佣雇佣兵伪装成强盗,暗杀班柯及其儿子。这种暗中行动不限于个人行为,还涉及政治阴谋,如凯撒大帝被刺杀事件中的共谋者。
在侦小说领域,爱伦·坡对侦探故事的普及为暗中行动提供了坚实的虚构基础,而阿瑟·柯南·道尔的莫里亚蒂教授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及其贝克街的不规则巡游者们,以及杰克·伦敦的暗杀局等角色都体现了这一主题。
间谍小说中,Rudyard Kipling的《吉姆》展示了大博弈中的谍活动,而John Buchan的《三十九级台阶》则描绘了一位德国间谍通过伪装成“Lord Alloa”渗透政府官员会议的情节。此外,Graham Greene的安静的美国人》、Ian Fleming的詹姆斯·邦德系列等作品也深入探讨了间谍活动和秘密行动的主题。
在更现代的文学作品中,《星期四先生》和《隐秘的行动》通过隐蔽行动的套路颠覆了对现实的看法,前者描述了一名探员假扮反革命分子渗透中央反革命委员会的故事,后则讲述了理查德·汉诺克斯在理想化的乡村英格兰中的经历。
区分暗中行为与正当的秘密活动,主要依据其目的、合法性以及是否需要向国会通报等因素。
目的:暗中行为通常涉及非法或不道德的目的,例如通过欺骗或隐瞒信息来达到某种目的。而正当的秘密活动则通常是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如情报收集、反恐等。
合法性:暗中行为往往违反法律,而正当的秘密活动则在特定法律框架下进行,如美国的《情报授权法》允许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秘密行动。
国会通报要求:正当的秘密活动通常需要向国会通报,以确保透明度和监督。例如,根据美国法典第50条,情报活动必须事先通知国会情报委员会。而暗中行为则不需要这种通报,因为它们通常涉及非法活动,不会被正式承认。
公开性:暗中行为通常不希望被公众知晓,而正当的秘密活动虽然在执行时隐蔽,但有会公开承认其结果或部分过程,以表明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暗中行为的心理动机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根据,自主性和自我利益是隐藏行为的主要动机。人们可能基于朋友的预期或实际反应选择合作,牺牲决策过程中的自主性,或者在合作前与朋友进行坦诚的讨论,以找到积极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朋友的福祉和工作环境,给予朋友一定的行为自主性和对结果的影响。另一方面,完全隐藏合作可能源于对朋友反应缺乏信任,而非出于无私或工作动态。这种选择赋予了个人对行动的自主权,能够定义自己想要成为的朋友类型,并调节工作环境。
指出,人类的行为往往受到内心深处未表达的情感、记忆和经历的影响,这些因素促使人们寻求沟通和表达。然而,为了保护自己,人倾向于隐藏某些内心世界和未知的信息,这在个人层面表现为自我指控或忏悔,在社会层面则体现在保密和不公开某些信息。保密在个人生活、社会关系和经济成功中具有重要性,有时需要隐藏某些信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提到,人们发展暗中行为是因为它对他们有利。暗中行为可能旨在避免批评,或者通过诱惑、恐吓或讨好他人来控制他人。
引用弗洛伊德的观点,认为人们的欲望是无法抑制的,即使在强烈的约束下也是如此。他把行为归因于潜意中的原始动机,即隐藏在潜意识深处的过程。弗洛伊德认为有两个主要的、必须被压抑的动机:我们对性满足或愉悦的身体接触的固有欲望,以及表达对那些妨碍们追求快乐的人的攻击或暴力的欲望。
指出,人们的内心深处存在着黑暗和漠,这表明自我意识在阴影中表现为极度自私、意志坚定、无情和控制欲。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同样自私和自我中心,他们倾向于隐藏这些特质,并通过表现得体贴、富有同情心等方式来掩饰。
讨论了人类行为的内在动机,即“隐蔽性”,这是在特定情境下自然不会出现的行为。文章指出,人类行为的异常表现形式,如文学中的“原创性”和艺术家的怪癖,都是对个体差异的扭曲,旨在展示人类意志的由。然而,真正的动机源自内部环境,即主观环境。
分析了学生在学术环境中使用“暗中操纵”的行为,即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影响他人以获得额外时间、支持或资源。这种行为在不同类型的学生成长中有所体现尽管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年轻本科生可能因缺乏成熟度而更倾向于使用暗中操纵,但这一观点受到质疑。相反,一些受访者认为成熟本科生和研究生,尤其是那些被认为生活更为复杂的学生,更频繁地使用暗中操纵。
提到,无意识间产生的暗恐情绪就是在不断醒着人类的本我意识——我们在成长和受教化的过程中不断被禁止并压制的原始冲动,类似于我们的婴儿时期就流露出的生理冲动、性的冲动和死亡的冲动;特别是当这些潜意识被置于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时。
探讨了人类行为背的动机,包括自欺和潜意识中的动机,以及它们与传统道德观念之间的关系。文章指出,自欺是一种常见的人类体验,即个体可能出于与他们认为有效的原因不同动机行事。隐藏的动机是行为的真正目的,而显明的动机只是个体为了让自己在他人眼中显得更有说服力而编造的借口。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动机与自欺无关,因为自欺的行为仍然可以归因于真正的动机。
暗中行为的心理动机包括自主性和自我利益、内心深处未表达的情感、记忆和经历、避免批评、控制他人、潜意识中的原始动机、内心的黑暗和冷漠、隐蔽性、暗中操纵以及自欺和潜意识中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