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这个大厅面积宽广,至少可以同时容纳两百人。
2.登山活动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磨炼意志。
例句
1.经理刚才表示我们今天可以准时下班。
例句
1.草木灰可以做肥料,我们要物尽其用,不要浪费。
例句
1.这位教授很有经验,他的课可以听听。
例句
1.这组设备还可以,性能和外观都很不错。
例句
1.你这张嘴真可以,没人说得过你。
1. 表示可能或能够。
引
1.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
《诗·陈风·衡门》
2.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孟子·梁惠王上》
3. 可以仕则仕,可以已则已,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
汉
《论衡·知实》
王充
4. 天地之化育,有可以指而言者,有不可以求而得之者。
宋
《御试重巽申命论》
苏轼
5. 花里见鱼不见水,一网可以盈一船。
清
《雨阻黑河》诗
徐兰
6. 我们以为今天总可以到达桂林了。
《长途》八
夏衍
2. 表示有某种用途。
引
1. 它山之石,可以为错。
《诗·小雅·鹤鸣》
2. 莫言钗意小,可以挂渠冠。
唐
《游仙窟》
张𬸦
3. 今有周勃兵机深厚,可以为帅退之。
《前汉书平话》卷下
4. 糖人还可以吃了,如不嫌那吹糖人的时常用唾沫去润指尖。
《生活的况味·耍货》
周作人
3. 表示许可。
引
1. 河南尹与人有仇,诬仇与贼通,收掠取服,法曹曰:“我官司也,我在不可以为是。”
唐
《卢君墓志铭》
韩愈
2. 九宫十三调,南曲之门户也。小出可以不拘,其成套大曲则分门别户,各有依归。
清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
李渔
4. 犹言不坏;还好。
引
1. 这封信清楚明白,末了两节又有活泼趣味,也就可以了。
《文心》四
夏丏尊
2. 现在家里规矩究竟松多了,就是于五妹也算可以。
《母亲》一
丁玲
5. 犹很;厉害。
引
1. 他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
《朝花夕拾·范爱农》
鲁迅
2. 这真闲得可以。
《回来杂记》
朱自清
“可以”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和用法非常丰富。在现代汉语中,“可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
表示可能或能够:这是“可以”的基本含义之一。例如,“只要用心去学,是可以学会的”。这表示在某种条件下,某件事情是有可能实现的。
表示许可或同意:在日常对话中,“可以”常用于表示允许或同意某人做某事,如“你可以走了”。这种用法在法律文本中也常见,表示在特定条件下某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形容事物的状态:口语中,“可以”还可以用来形容事物的好坏程度,例如“这篇文章写得还可以”,表示文章质量尚可。
表示程度或评价:有时“可以”用来描述某事物的程度或性质,如“这真闲得可以”,表示时间非常充裕。
古文中的用法:在古代汉语中,“可以”有时被拆解为两个词,“可”表示可能,“以”作为介词,连接名词和动词,形成“名词+可以+动词”的结构。例如,《诗经》中的“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表示在横木为门的地方可以停留。
法律语境中的应用:在法律文本中,“可以”通常指一种有限度的选择权或可能性,具有不定性倾向,表达的是权利或权力主体的选择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
跨文化比较:在英语中,“可以”可以对应为“can或“may”,前者强调能力,后者强调许可。
“可以”是一个功能强大的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表达多意思,包括可能性、许可、状态评价等。了解这些不同的用法有助于提高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丰富性。
在古代汉语中,“可以”一词的用法和含义较为复杂,主要由“可”和“以”两个字组成,分别表示“能够”和“用来、凭借”的意思。因此,“可以”在古代汉语中意为“能够用来”。
在《论语》中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述而》),表示凭借旧知识可以成为老师。
表示许可:
在唐韩愈《卢君墓志铭》中的“我官司也,我在不可以为是”,表示某种行为或状态是被允许的。
表示用途或凭借:
在《论语·阳货》中的“诗,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表示诗歌可以激发情感、观察事物、结交朋友和表达不满。
表示不坏或还好:
在夏丐尊叶圣陶《文心》四中的“这封信清楚明白,末了两节又有活泼趣味,也就可以了”,表示这封信写得还可以。
表示很或厉害:
在上古汉语时期,“可以”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助动词,而是由“可(助动)+以(介)”的结构演变而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以”的介词性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完全成为助动词“可”的后附成分。因此,“可以”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完成了虚化,成为独立的助动词。
“可以”在古代汉语中是一个多义词其核心意义围绕着借助、依靠和使用。
在法律文本中,“可以”一词具有多重含义和应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授权性规范:在许多法律条文中,“可以”用于表示一种授权或许可,即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某种权利或权力,使用与否由被授权者自主决定。例如,《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了某些情况下可以追加当事人,这表明法官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决定是否追加当事人。
选择性表达:在法律语境中,“可以”通常用于表达行为的选择性,允许人们在行为选择上拥有自由。例如,“可以适用习惯”意味着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者可以选择是否遵循习惯。
权利保障:在刑法中,“可以”有时被解释为“有权”,即相关主体有权进行某种选择。例如,《法律助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里的“可以”表示申请获得法律服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规范目的与价值取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解释为“一般应当”,即法律规范包含价值取向,如对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从宽处罚。这种解释强调了立法的价值取向和人道主义关怀。
逻辑推理与义务性:在逻辑推理中,“可以”有时被解释为“应当”,即必须执行某项行为。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处罚。
复合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一词常出现在授权性规范中,既是对司法机关的授权,也是对其权力的规制。例如,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可以”一词多出现在授权性规范之中,司法机关行使这些权力时需要受到明确的限制。
强制性与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也体现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强制性。例如,《民法典》第10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此处的“可”实际上要求裁判者必须适用习惯来补充法律之不完备。
综上所述,“可以”在法律文本中不仅是一种授权和选择性的表达,还涉及到利保障、规范目的、逻辑推理以及强制性等多个方面。
“可以”在不同文化中的对应词汇及其含义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英语:在英语中,“可以”通常翻译为“can”或“may”,分别表示能力或可能性以及许可或允许。此外,它还可以翻译为“possible”来表示可能的状态,或者“be able to”来表示能够做某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也可以翻译为“OK”,用于表示同意或接受的态度。
德语:在德语中,“可以”对应的词汇是“können”,主要表示能力或可能性。此外,德语中还有“dürfen”,表示许可或允许。
法语:在法语中,“可以”对应的词汇是“pouvoir (faire qch)”或“être possible”,表示能力或可能性。此外,语中还有“passable”和“assez bien”,分别表示尚可和过得去的状态。
西班牙语:在西班牙语中,“可”对应的词汇是“permitir”,表示许可或允许。
这些翻译和用法展示了“可以”在不同语言中的多样性和活性。例如,在英语中,“can”和“may”虽然都可以表示能力或可能性,但“can”更常用于描述自然的能力,而“may”则更多用于表达许可或请求。而在德语和法语中,虽然都有表示能力或许可的词汇,但具体选择哪个词取决于具体的语境和需要表达的细微差别。
此外,中文中的“可以”还有其他含义,如表示状态尚可、过得去,或表示某种许可或许可的状态。这些含义在不同语言中的对应词汇可能没有直接的翻译,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理解和使用。
在中文中,“可以”(kěyǐ)作为情态动词,既可以表示可能性,也可以表示许可。要区分这两种用法,主要看语境和句子结构。
“他可以来参加聚会。”(Tā kěyǐ lái cānjiā jùhuì.)- 这里说明某人可能参加聚会。
表示许可: 当“可以”用于请求或给予许可时,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以“可以”开头,后接动词。例如:
在现代汉语中,“可以”一词除了传统的表示许可、能力等含外,还发展出了多种新的用法和含义。这些新用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热梗的使用: 随着网络文化的兴起,“太可了”和“很可”成为了一些网络热梗。例如,“可了”是“我太可以了”的简写,而“我可以”常用于形容对他人非常喜欢,如“我可以啊!”这种用法逐渐固定下来并被广泛使用。
条件性和许可性: 现代汉语中的“可以”不仅表示许可,还具有条件性的特点。当条件来自句子外部时,它属于典型的德意志范畴,强调说话者的许可;而当条件来自句子内部时,它大多属于动态范畴。然而,“可以”在表达动态范畴时仍然保留了许可含义。
多义情态动词: “可以”作为多义情态动词,在现代汉语中表现出多种语义特点。除了传统的许可和能力外,还可表示可能、好、厉害等意思。例如,“她的英语还可以”表示她的英语水平尚可。
幽默和讽刺的使用: 在一些幽默和讽刺的句子中,“可以”也被用来调侃流行语和网络文化。例如,关于爱情、社会现象、个人行为的描述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带有讽刺意味的句子。
语法结构上变化: 在语法结构上,“可以”的使用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例如,生在使用“可以”表示许可时,由于缺乏对条件性的了解,可能会犯语法结构上的错误,如语法位置不当、模态动词“能”和“会”的误用替换等。
“可以”在现代汉语中的新用法或新兴含义主要包括网络热梗的使用、条件性和许可性的结合、多义态动词的扩展、幽默和讽刺的使用以及语法结构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