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父母起居,态度服帖,左邻右舍都很推崇他。
例句
1.她穿了一身剪裁得体、材质服帖的套装出席晚会。
1. 见“服貼”。
引
“服帖”一词在汉语中有多种含义,主要指事物或人表现得非常顺从、听话,没有反抗或抵触情绪。例如,在服装方面,“服帖”可以指熨烫平整的衣物使其看起来更加美观和舒适。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服帖”则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服从他人的意见或安排,不抱怨或反抗,表出顺从的态度。
此外,“服帖”也可以用于描述一种维护公平公正的行为,比如在国际关系中,如果一方胜而另一方失败,可能会要求对方“服帖”,以示公平公正。这种用法强调了顺从和服从的重要性。
在成语“服服帖帖”中,“服帖”的意思进一步扩展为温顺地或谦恭地服从跟随,出自清代钱彩的《说岳全传》,形容人或事被命令、教训后,表现出从的态度。这个成语常用于描述对上级或长辈的顺从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服帖”一词涵盖了从物品的平整到人的顺从态度,以及在特定情境下对公平公正的维护,体现了顺从、服从和和谐相处的多重含义。
在古代汉语中,“服帖”一词的含义和用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驯服、顺从:这个词常用来形容人或动物的驯服和顺从。例如,在《慎鸾交·耳醋》中提到:“这新迭的绵袄,不十分服贴,须要搥他几下,纔得和软。”这里描述的是衣服需要拍打才能变得平整,从而达到服帖的状态。
妥当、平妥:除了驯服的意思外,“服帖”还可以表示事情处理得妥当、平妥。例如,“事情都弄服帖了”这句话中的“服帖”就是指事情处理得非常合适。
形容词:“服帖”也可以作为形容词使用,描述物体的状态。例如,在《闲情偶寄·声容·治服》中提到:“盖簪头所以压发,服贴为佳,悬空则谬矣。”这里强调了簪子应该紧贴头发以达到最佳效。
近义词:与“服帖”意思相近的词语包括“心服口服”,这两个词都表达了对某事物的完全接受和可。
出处:虽然“服帖”一词在古代文献中出现不多,但其基本含义与现代汉语中的“服帖”相似,主要体现在驯服、顺从和妥当等方面。
在现代汉语中,“服帖”一词的使用频率和场景经历了显著的变化。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这一变化:
然而,在一些文献中,“服帖”也被用于描述物品的平整或舒适度,如头发护理、床垫舒适度等。这种用法可能源于“服帖”一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描述个人行为和物品状态时。
应用场景的扩展:
在科技和法律领域,“服帖”也被用来形容技术应用和法律约束的效果,如编程语言、基因改造作物以及互联网公司处理数据的法律限制。这种用法显示了“服帖”一词在现代科技和法律语境中的重要性。
文化内的丰富:
此外,“服帖一词还被用于描述人物的顺从和服从,如孝顺的孩子、乖巧的小孩等。这种用法强调了“服帖”在描述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
异形词的处理:
综上所述,在现代汉语中,“服帖”词不仅保留了其传统的驯服和顺从的含义,还扩展到了多个领域,并在文化内涵上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
“服帖”、“顺从”和“服从”在语义上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服帖在某些语境下也可以表示顺从,如“帖的孩子”通常指听话、乖巧的孩子。
区别:
“服帖”、“顺从”和“服从”虽然在某些语境下可以互换使用,但它们各自侧重的方面有所不同。
成语“服服帖帖”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意义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析。首先,从历出处来看,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清代钱彩的《说岳全传》中,描述了王贵在一番打斗后被对方制服,只能依从对方的意愿。这一情节体现了古代社会中权力与服从的关系,即通过暴力或权威手段使他人屈服。
在现代汉语中,“服服帖帖”常用来形容人对命令或指示的顺从和服从,如在职场中员工对上司的命令总是执行得非常到位,或者在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意见总是遵从不违抗。这种用法反映了现代社会中对权威和规则的尊重与遵守。
此外,“服服帖帖”也可以用来形容物品的平整或美观,例如马戏团的猴子被训练得服服帖帖,或者某人想让一条大鱼服服帖帖地听从他的命令。这种用法则更多地体现了对事物状态的描述。
毛泽东在其著作《做革命的促进派》中也使用了这个成语,用来容革命胜利后人民的拥护和庆祝。这表明“服服帖帖”不仅在古代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在现代也承载了新的政治和文化意义。
在国际关系中,“服帖”(appeasement)的概念主要被理解为一种外交政策,旨在通过向侵略性力量做出政治、物质或领土上的让步,以避免冲突的发生。这种政策通常用于处理国际争端,通过理性的谈判和妥协来满足对方的不满,从而避免可能昂贵、血腥且危险的武装冲突。
历史上,“服帖”政策最著名的应用是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首相张伯伦(Neville Chamberlain)对纳粹德国的外交策中。他试图通过让步来安抚德国,以避免战争的爆发。然而,这种政策也遭了广泛的批评,因为它被认为是一种软弱的表现,甚至被视为对侵略者的屈服。
此外,“服帖”政策在国际法中也有一定的影。例如,在国际法院和常设法院中,契约必须履行的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强调所有签约国都应遵守其承诺。这一原则要求各国在处理承诺、理解和保证时,必须遵循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