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这伙奸商贩卖假货,骗取钱财,受到了严惩。
例句
1.这些人打着治病的幌子贩卖伪科学。
1. 商人买进货物再加价卖出以获取利润。
引
1. 郑贩卖贾人弦高,持十二牛将卖之周。
《史记·秦本纪》
2. 会通判孟造素不悦固,乃按固所率舟中之民,私载盐鲞于上流贩卖,及县中官钱有出入不明者,摄固下狱治之。
宋
《涑水记闻》卷十三
司马光
3. 我们俱是在江湖上贩卖杂货的客商。
《说岳全传》第六八回
4. 贩卖黑人奴隶的事虽然过去了,但创伤犹在,遗迹犹存。
《非洲夜会·奴隶和奴隶海岸》
韩北屏
5. 有些借调查研究之名,贩卖主观唯心之实,实在不乏其例。
《澹定集·读冉淮舟近作散文》
孙犁
“贩卖”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fàn mài,主要指商买进货物后加价卖出以获取利润的行为。这一定义在多个权威词典中都有体现,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和《汉语大词典》等。在古代文献中,“贩卖”一词最早见于《史记·秦本纪》,描述了郑国商人弦高将十二头牛卖到周国的情景。
在现代汉语中,“贩卖”不仅用于描述商业活动,如贩卖水果、杂货等,还常带有贬义,用来形容怀着骗人的目的做事或说话的行为,例如贩卖毒品贩卖军火等。此外,“贩卖”也可以比喻宣扬他人的某种学说或主张,但这一用法通常带有贬义。
在刑法中,“贩卖”一词的含义较为复杂。例如,在贩卖毒品罪中,“贩卖指的是以毒品为交易对价获取利益,有偿转让毒品所有权,使毒品予以流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买进后再卖出的行为,也包括单纯的出卖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是毒品的实际交付。
“贩卖”一词涵盖了从商业交易到非法活动的多种含义,具体理解需根据语境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非法买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只要行为成立,均应受刑罚处罚。
贩卖毒品罪的法律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体要件: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 客体要件:毒品作为危害社会的物品。3. 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买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4.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 基本刑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2. 加重刑罚: -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 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3. 具体刑罚幅度: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 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有上述加重情形之一的。
贩卖毒品罪的法律定义和处罚标准非常严格,旨在严厉打毒品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只要行为成立,均应受刑罚处罚。
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贩卖”一词在刑法中的应用和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英国,《1971年滥用毒品罪法》(Misuse of Drugs Act)第四条规定“禁止制造、提供受管制毒品……”,其中的“提供”(Supply)毒品并不包括牟利的内容,是一个比“贩卖”(Traffic)更广义的概念。英国刑法中的“提供”是一个宏观的规定,而“贩卖”则常指非法买卖(Illicit trading)。因此,在英国,“贩卖”一词本身就包含了牟利目的,并不是独立的目的。
中国:
在中国的刑法中,“贩卖”一词通常理解为买进后再卖出。例如,《刑法》第363条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贩卖”一般理解为卖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指出,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行为具有有偿性,但无需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获取物质利益即可构成贩卖毒品罪。
日本:
日本刑法中的“贩卖”是指向不特定或者多人有偿转让对象物(伴随着处分权的转移的有偿交付)。即使只是向特定的少数人有偿交付对象物,但如果具有反复继续实施的意思时,也属于贩卖。这种解释认为,将“贩卖”解释为出售属于扩大解释,但这种解释是基于刑法的正义理念和处罚的必要性。
美国:
美国在打击人口贩卖方面有较为严格的法律和政策。例如,《人口贩卖受害者保护法》(TVPA)设定了高且严厉的最低刑罚,并提供全国和国际层面的援助和保护计划,以及预防和意识提升计划。美国对人口贩卖的起诉和定罪方面具有较高的可能性,因为美国政府有更多时间打击这种犯罪,并且美国法律更老,有更长的时间来执行和实施。
墨西哥:
墨西哥在打击人口贩卖方面也有相应法律,但与美国相比,墨西哥的最低刑罚远低于美国。墨西哥对人口贩卖的最低刑罚为5年,而美国为15年。墨西哥和美国的人口贩卖法律在惩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国际层面: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如何区分“贩卖”在商业活动中的合法与非法行为。虽然我搜索到的资料中涉及了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黄牛票的法律界定,但这些内容主要集中在特定领域的非法行为,并未涵盖商业活动中贩卖行为的合法与非法区分。
然而,可以从我搜索到的资料中提取一些相关的信息,以部分回答问题:
司法践中,贩卖毒品的行为不仅包括转手倒卖,还包括居间介绍、容留他人吸毒并出售毒品、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详细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黄牛票:
贩卖黄牛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甚至可能涉及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贩卖与买卖的区别:
虽然我搜索到的资料主要集中在特定领域的非法行为,但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合法与非法的区分:合法的贩卖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非法获取、囤积和高价出售等行为。非法的贩卖行为则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贩卖毒品、黄牛票等。- 目的性:合法的卖行为应有合法的目的和途径,而非法的贩卖行为则以牟利为目的,且手段非法。- 市场序:合法的贩卖行为应维护市场秩序,不扰乱市场正常竞争环境;非法的贩卖行为则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们可以总结出“贩卖”一词在古代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和含义变化如下:
“贩卖”一词在古代主要指通过交易或出售商品来获取利益的行为。例如,《史记·秦本纪》中提到郑贩卖贾人弦高,持十二牛将没卖卖之周”,这里的“贩卖”指的是商人购买货物后转售以获取利润。
词性变化:
作为名词,“贩”可以指从事买卖活动的人(如“贩夫贩妇”),也可以指特定的行商或小商人(如“商贩”、“摊贩”)。
贬义用法:
此外,“贩卖”也可以用于形容以低价或次品欺骗消费者的商家,或者宣扬他人的某种学说或主张,带有贬义。
历史演变:
在古代文献中,“贩卖”一词多次出现,如《文选·张衡》、《新唐书·陆贽传》和《宋史·高若讷传等。
相关词语:
贩卖军火的国际法律框架和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识别和追踪法小武器和轻武器工具》(ITI) :该工具旨在帮助各国及时可靠地识别和追踪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
区域协议和公约: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和欧盟的措施:包括通过直接指令和条例,以及制定计划和策略,以打击非法积累和贩卖枪支及其弹药。
国内法律和监管措施:
国际合作: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享情报信息、加强边境控制以及加强执法合作,以打击走私军火的网络和渠道。
其他工具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