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很多东西是不能按照斤两计算价格的。
例句
1.他虽一向少言寡语,但他的每句话都很有斤两。
2.办事之前你要先掂掂自己的斤两,量力而行。
1. 斤和两。计算重量的单位。因亦借指重量;分量。
引
1. 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
《淮南子·人间》
2. 此为丝线既经于铨衡,布帛已历于丈尺,徐乃说其斤两之轻重,端匹之修短,人皆能之,何烦于哲哉!
晋
《抱朴子·清鉴》
葛洪
3. 拈须弥山,即知斤两。
《敦煌变文集·降魔变文》
4. 李(李白)之《乌栖曲》《杨叛儿》等,虽甚足情致,终是斤两稍轻,咏叹不足。
明
《诗薮·古体下》
胡应麟
5. 俗语云:“尿泡虽大无斤两,秤铊虽小压千斤。”
《西游记》第三一回
6. 徐义德虽然讲话不多,却有斤两。
《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九
周而复
“斤两”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īn liǎng,主要指重量单位,即计算重量的单位。在古代文献中,“两”常用于描述物品的轻重,如《淮南子·人间训》、晋代葛洪的《抱朴子·清鉴》等作品中都有提及。
除了作为重量单位,“斤两”也可以比喻重量或分量。例如,在现代汉语中,“斤两”常用来形容某人或某事的价值、影响力或能力。例如俗语“尿泡虽大无斤两,秤铊虽小压千斤”就是用来形容事物的重量与价值。
在成语中,“两”也有广泛应用。例如,“半斤八两”表示彼此不相上下,实力相当,这个成语源于古代的度量衡制度,一斤等于十六两,因此半斤即八两。
“斤两”不仅是一个表示重量的单位,还具有比喻意义,用于形容事物的分量、价值或影响力。
“斤两”在古代文献的具体应用和例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抱朴子·清鉴》中也有类似的应用:“此为丝线既经於銓衡,布帛已歷於丈尺,徐乃説其斤两之轻重,端匹之修短,皆能之,何烦於哲哉!”这说明斤两不仅用于衡量重量,还用于判断物品的质量和长度。
比喻用法:
周而复在《上海的早晨》中提到:“徐义德虽然讲话不多,却有斤两。”这里“斤两”被用来形容人的能力或地位。
历史演变:
历代政府为了维护交易公平,采取了多种措施,如设立“司市”处理度量纠纷,对短斤少两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例子:
“斤两”在古代文献中不仅作为计量重量的单位被广泛应用,还被用于比喻事物的价值、重要性和人的能力或地位。
“斤两”作为比喻意义的历史演变过程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斤这一重量单位的起源和演变。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制定了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的衡制,其中一斤等于十六两。
秦朝至明清:
明清时期,斤的重量标准基本维持在600克左右,并沿用至晚清时期。
现代标准:
这个成语常用来比喻两人大致相当,不分上下。
“斤斤计较”:
斤两的出现促进了规矩的产生,是社会规则的起点。
文化传承与象征意义:
“斤两”作为比喻意义的历史演变过程反映了中国度量衡制度的变迁和社会文化的演进。从最初的农具到现代的重量单位,“斤”经历了多次变化和标准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半斤八两”和“斤斤计较”等成语的形成,不仅丰富了汉语词汇,也体现社会对公平、诚信和细致态度的重视。
在现代汉语中,“斤两”作为比喻用法,有以下具体例子:
半斤八两:这个成语用来比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例如:“他俩下起棋来半斤八两,水平差不了多少。”
斤斤计较:形容过分计较琐细的小事或无足轻重的利害得失。例如:“他总是斤斤计较一些小事,显得非常小气。”
称斤掂两:比喻计较轻重得失。例如:“在做决策时,我们需要称斤掂两,权衡利弊。”
搬斤播两:专从细小的斤两上动脑筋,比喻在小事情上过分计较。例如:“有些人在小事上搬斤播两,显得非常计较。”
掂斤播两:估量轻重,比喻品评优劣或形容过分计较。例如:“在评价这本书时,他总是掂斤播两,显得非常挑剔。”
缺斤短两:形容物品缺少应有的重量或数量,也可以用来比喻人说话、做事不实在、不诚实。例如:“这家店卖的米缺斤短两,消费者权益受损。”
成语“半斤八两”的起源和历史背景主要与古代中国的度量衡制度有关。在秦朝统一六国后,相李斯制定了度量衡标准,规定一斤等于十六两,因此半斤即八两。这一制度沿用至现代,尽管在1959年改为一斤等于十两。
“半斤八两”最初用于形容重量上的相等,但在长期使用中,这一成语超越了单纯的重量比,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和语言表达,广泛应用于形容人或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或均衡状态。它不仅反映了历史上的度量衡制度,也体现了中国对事物比较和评价的独特方式。
此外,“半斤八两”在古代文献中也有记载。例如,《五灯会元》中提到这一成语,用来形容两个人在某方面的能力或水平相当,没有明显差距。在《水浒传》中也有类似的用法,描述众将之间的本事和打扮都是半斤八两,即彼此之间没有明显高下之分。
尽管现代社会已不再沿用16两制的度量衡,但“半斤八两”仍被频繁使用,承载着特定的含义。
不同地区或方言中,“斤两”的使用和理解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重量单位的换算和使用习惯上。
中国大陆:现代中国大陆普遍采用十两制,即1斤等于500克。这种换算式在大多数地区已经普及,但在一些传统市场或老年人口中仍保留着十六两制的使用习惯。
中国香港和澳门:香港和澳门采用的是十六两制,即1斤等于604.78982克,约等于605克。这种换算方式在珠宝行业中尤为常见,因为珠宝行业中使用的“两”与大陆的“两”有所不同,中国香港和澳门的1两等于31.25克。
中国台湾省:台湾省也采用十六两制,但金门和马祖地区例外,这些地方采用十两制,即1斤等于500克。
川渝地区:川渝地区的面食销售仍然按“两”来计算,这种习惯保留了传统的十六两制。外地年轻初到川渝时,可能会对这种用法感到困惑。
南方省份:如云贵川和沿海几个省区,有时会将1公斤称1斤,这与十两制的500克有所不同。
华北等内地省份:这些地区仍使用十六两制,即1斤等于8两,这种惯在历史上较为普遍,但在现代逐渐被十两制所取代。
历史演变:从秦汉时期到清代,一斤和一两的重量在不同朝代有所变化。例如,西汉时期一斤相当于258.24克,而唐至清代一斤相当于596.82克。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大陆将一斤改为十两,以统一计量单位。
不同地区或方言中,“斤两”的使用和理解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重量单位的换算方式和使用习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