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经过长时间的谈判,他们最终达成了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议。
1. 关于停战、讲和的主张。
引
1. 秦会之既主和议,大帅皆罢兵权。
宋
《寓简》卷八
沈作
2. 正统己巳秋,兵部尚书于谦以社稷为重,力排和议。
明
《双溪杂记》
王琼
2. 与对方达成的和平协议。
引
1. 用兵须杀人,若因和议得遂我所欲,岂不贤于用兵。
宋
《建炎以来
李心传
2. 道光二十二年,西夷和议成,林文忠公则徐谪戍伊犁。
清
《郎潜纪闻》卷一
陈康祺
3. 成都物价大跌,因为和议已经成功,内战停止打了。
《范老师》
沙汀
“和议”一词在中文中主要有两个含义:
战争中的和谈:和议通常指的是战争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停止争斗或结束战争。例如,在历史事件中,交战双方通过和议来结束长期的冲突,恢复和平状态。这种用法在许多文献中都有提及,如《初刻拍案惊奇》中提到:“和议既成,直到绍兴十二年自虏中回銮。”这表明和议是通过谈判达成的和平协议,标志着战争的结束。
乡村治理中的协商机制:在现代基层治理中,“和议”也可以指一种解决矛盾纠纷的协商机制。例如,在乡村社会中,通过“和议员”的协商来解决具体的矛盾和纠纷。这种和议通常分为多个层级,从简单的矛盾到复杂的政策性问题,由不同级别领导担任“和议长”,通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和议”在日本法律中有不同的含义,指的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为了避免破产而达成的协议。然而,这与中文中的“和议”概念并不相同。
“和议”在中文中主要指通过谈判达成的和平协议,用于结束战争或解决冲突,并且在现代基层治理中也指一种协商机制。其核心意义于通过对话和协商实现和平与稳定.
和议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且复杂的应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战争带来的冲突和分歧。以下是一些名的例子:
春秋时期的和戎之策: 魏绛是春秋时期晋国的一位重要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他提出了“和戎之策”,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用议和方式争取与少数民族和平相处的先例。这一策略不仅避免了不必要的战争,还促进了民族间的和谐共处。
汉唐时期的和议: 在汉唐时期,和议也是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手段。例如,汉高祖刘邦被困平城时与匈奴的和议,以及昭君出塞与匈奴的和议,都被后世认为是明智之举。这和议不仅避免了长期的战争,还促进了汉匈之间的友好关系。
北宋的澶渊之盟: 北宋与国之间的澶渊之盟是一个典型的和议案例。通过和议,北宋不仅避免了长期的战争消耗,还获得了相对稳定的边境环境。这一和议被视为北宋中兴的重要举措之一。
南宋的绍兴和议: 南宋与金朝之间的兴和议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和议,南宋不仅暂时避免了与金朝的战争,还为南宋后期的和平局面奠定了基础。这一和议被后世史书高度评价,认为其功绩堪比北宋的澶渊之盟。
岳飞与秦桧的和议争议: 岳飞是南宋著名的抗金英雄,他主张积极抵抗金朝的侵略。然而,在屡败积弱的背景下,宋朝选择了与金朝进行和议。秦桧作为和议的主要推动者,虽然遭到许多人的反对,但他的决策最终被认为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
西汉与匈奴的和亲政策: 西汉初年,为了巩固边疆安全,统治者采取了与匈奴的和亲政策。这种政策虽有时出于被迫,但大多数情况下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暂时推迟了战争的爆发,并促进了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和交流。
这些例子表明,和议在中国历史上不仅是解决战争冲突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策略。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议事协商制度和三级和议制度是两种主要实施方式。这些制度通过民主协商、法治引导以及群众自治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推动了乡村振兴。
议事协商制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宝义村,议事协商领导小组通过召集相关方进行面对面协商,成功解决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矛盾。具体来说,当两个种田大户不愿意流转手中的115亩农田时,议事协商领导小组通过分析高标准农田改造的好处,并同意原先承包的大户享有优竞标权,最终打消了他们的顾虑。自2021年以来,宝义村多次召开议事协商会议,解决了20多个基层治理中的问题,一批积压多年的矛盾也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河南省邓州市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也在化解信访矛盾、倡导公序良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方法通过吸纳群众合理诉求,让群众广泛参与到决策制定和过程监督等环节,构建了有效的村级自治模式。
三级和议制度是重庆市綦江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该制度通过设置“分钟法律诊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具体来说:
綦江区的三级和议制度自实施以来,成功率达100%,信访量大幅下降,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例如,在新盛镇石桥村,村民勇与邻居因南瓜叶被破坏而发生口角,和议员袁后立介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此外,綦江区还建立了法学会会员联系制度,全程参与法律咨询,加强和议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尽管议事协商制度和三级和议制度在许多地方取得了成功,但在实际操作中仍能遇到一些挑战。例如,某些地方的议事协商会议可能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协调而难以达成共识;三级和议制度处理复杂矛盾时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投入。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回答问题。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和议在解决债务问题中的应用及其效果。以下是一些相关的信息:
和议法日本的一项法律,旨在帮助陷入经营破产的企业或个人进行重建。然而,随着民事再生法的实施,和议法于平成12年4月1日被废止。
和议的效果:
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协商都能成功。贷款机构可能基于自身的政策和风险控制,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协商后仍需按新协议还款,借款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和议与其他解决方式的比较:
缺点是可能无法达成一致。
法律程序中的和议:
综上所述,和议在解决债务问题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在成本低、效率高的情况下,能够有效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然而,其效果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贷款机构的政策和风险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