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钱塘江的秋潮比其他地方的秋潮更壮观,这和当地的特殊地形有关。
2.你只要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 亦作“其佗”。别的。
引
1. 民生安乐,谁知其他?
《国语·晋语四》
2. 始更聚书集贤殿,别置校雠官,曰学士,曰校理。常以宠丞相为大学士,其他学士皆达官也。
唐
《送郑十校理序》
韩愈
3. 浑主以腹心待我,不知其佗,若速去,且污吾刀。
《新唐书·西域传上·党项》
4. 其他污蔑之言,不啻狼籍。
清
《池北偶谈·谈故二·朝鲜疏》
王士禛
5. 其佗五行、五色、五声、五味之嘱,大抵以五为度,盖当时亦独庖戏知十耳。
《文学说例》
章炳麟
6. 这一天也和其他的日子一样,平淡地过去了。
《灭亡》第五章
巴金
“其他”在汉语中是一个常用词汇,具有多种含义和用法。首先,“其他”可以作为形容词使用,表示除了已提及的事物或人之外的其他事物或人。例如,在句子“除了这些书之外,还有其他什么书吗?”中,“其他”用来指代除了已经提到的书籍之外的其他书籍。
“其他”也可以作为代词使用,表示除去已提及的事物或人之外的所有其余部分。例如,我购买了几件衣服,其中一件是红色的,另外四件都是其他颜色。”在这个例子中,“其他颜色”指的是除了红色以外的所有颜色。
此外,“其他”还可以作为副词使用,表示除去某个范围之外还有其他东西或情况。例,“我已经收集了这个地区所有影片的信息,还需要继续了解其他地区。”在这里,“其他地区”指的是与所提及地区不同的其他地方。
在现代汉语中,“其他”和“其它”的用法已经趋向一致,两者可以互换使用。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们仍存在细微的差别。例如,“其他”更倾向于指代人,而“其它”则更常用于指代事物。
需要注意的是,在古代汉语中,“其他”和“其它”可以互换使用,但现代语中建议统一使用“其他”,以避免语法上的混乱。在规范的书面文件中,“其他”是标准用法,而“其它”则较少使用。
“其他”在汉语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既可以指代人也可以指代事物,具体用法需根据上下文来确定。
在现代汉语中,“其他”和“其它”这两个词虽然在含义上相近,但在使用场景和规范性上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
“其它”则特指物,不能用于人。它主要用于指代非人类的事物,如植物、动物、微生物等。
历演变:
现代汉语中,“他”作为人称代词,“它”作为物主代词,因此在描述事物时,“其他”或“其它”都可以使用,但“其它”更向于指代非人类的事物。
规范性和正式场合的使用:
在口语交流中,两者可以互换使用,但在正式文档和书面表达中,应尽量避免使用“其它”,以保持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实际应用中的例子:
虽然“其他”和“其它”在意思上相,但在现代汉语中,“其他”更常用于指代人或事物,而“其它”则特指非人类的事物。
在古代汉语中,“其他”和“其它”的使用情况存在一些差异。首先,“其他”一词在古汉语中就已存在,是一个固定的双音节词,不能拆分重组。它最初可以指人或物,不分人与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逐渐成为更广泛的代称,用于泛指人或事物。
相比之下,“它”在古代汉语中通常作为物主代词使用,表示“其余的、它者”,与“其他”有所区别。例如,在《汉书·西域传下·乌孙国》中提到昆见单于礼时,单于表示天子赐予,但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其它如故。这表明“其它”在古代汉语中主要用于描述事物而非人。
在现代汉语环境中,“其它”作为人称代词使用时,与“它”作为物主代词使用时可以互换。然而,在古代汉语中,“佗(其它)”和“它”都是物主代词,但在先秦秦汉时期,它们是通假字,类似于现代汉语中“他”和“它”的使用方式。
总结来说,在古代汉语中,“其他”和“其它”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可以指代人或物,而后者则主要用于指代事物。
“其他”作为形容词、代词和副词时的具体用法示例如下:
当与单数名词连用时,表示“(两个中的)另一个”,而与复数名词连用时,表示某一集体中“其余的”或“剩下的(人或物)”。例如:“露西有两个姑姑,一个是医生,另一个是司机。”。
作为代词:
在某些情况下,“other”可以指代两个人或事物中的第二个或其余的部分。例如:“我们班有50名学生,其中有5人来自美国,其他的都来自中国。”。
作为副词:
要准确判断“其他”的具体含义,需要考虑上下文中的具体情况。在中文中,“其他”通常用于泛指,表示除已提及的部分之外的剩余部分,其范围和数量并不明确。例如,在购物清单中询问是否有其他水果,或在描述配角时提及除主要角色外的他角色。
在法律术语中,“其他”常用于表示并列关系,即前后词汇独立且同层级,如“A、B、C 其他 D”这表明前后词汇在法律层面上是独立的,没有直接联系。相比之下,“其他”更多用于表示例示关系,即后一个词位于前一个词之上,如地方自治法中提及的“行政机构”包括“保健所”、“警察署”,这些都是对“D”的例示。
此外,“其他”可以用于表示选择时放在最后,表示除选项之外的内容,如餐厅提供多种美食供顾客选择,还有其他佳肴等待品尝。在对比中,“其他”常指与某个特定群体不同或不属于该范围内的事物或人,例如市场份额被苹果、三星等手机品牌占据,而其他品牌相对较少。
在规范书面文件中,建议统一使用“其他”而不是“其它”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性和标准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的推荐,“其他”是更标准、更规范的写法。在正式出版物中,指代事物时,使用“其他”更为保险,因为“其它”虽然不算错误,但推荐使用“其他”。
适用范围:“其他”可以指代人和事物,而“其它”仅限于指代除人以外的事物。在法律文件和正式文本中,“其他”是更常见和规范的写法,用来指代除人以外的事物。
语言纯洁性和权威性:为了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权威性,理应对“其他”和“其它”的使用作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避免出现二者随意乱用的情况。
词频和使用频率:从当前语用实际看,“其他”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其它”,二者已没有存的必要。鉴于理据性和通用性原则,宜以“其他”取代“其它”,明确“其他”为规范词形。
历史演变和现代语用:著名语言学家李行健先生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废除“其它”,仅保留“其他”。他认为“他”早有兼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的功能,而“其它”的出现只是增加用词负担,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