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权利的意思

quán

权利

拼音quán lì

1.权利常用意思: 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或法人可以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词性名词
近义词 权益 , 权力
反义词 义务

例句 1.我国的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2.出版公司享有这套书的出版发行权利。

权利引证解释

1. 权势和货财。

1.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 《荀子·劝学》
2. 稍争权利,更相杀害。 《后汉书·董卓传》
3. 弃三万户而不受,辞权利而不居,可谓无欲矣。 明 《崔浩》 方孝孺

2. 谋利。

1. 桑大夫据当世,合时变,上权利之略,虽非正法,巨儒宿学不能自解,博物通达之士也。 《汉书·公孙刘田等传赞》

3. 指有钱有势的人。

1. 从少以贞晦恭让自处,不交权利,忠厚方严,正人多所推仰。 《旧唐书·崔从传》

4. 谓权衡利害。

1. 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法而易苦。 《商君书·算地》

5. 法律用语。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

1. 二十年来,教育变成了人人的权利,变成了人人的义务。 《国语文法概论》 胡
2. 他觉得他既没有辜负过任何人,他就应当享有这点平安与快乐的权利。 《四世同堂》十四 老舍


权利是什么意思

权利是指个人或集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和自由,是法律赋人们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特定利益的力量。权利通常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以及经济与社会文化权益等。利具有法定性、可行使性和相对性,即大多数情况下,权利来源于法律法规,不可随意剥夺;拥有某项权利的人可以依据法律进行主张和实现;同时,一项权利往往伴随着他人的限制。

在法律上,权利是主观化的法律概念,而法律则是客观化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对,一方享有权利时,另一方对其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权利的行使需依照宪法和法律,以确保其正当性。

此外,权利的概念在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下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英语,“right”强调的是正当、合理、合法或合乎道德的东西,而非权力和利益的复合含义。因此,中文语境中的“权利”与英语原词“right”的本义并不完全一致。

权利是法律赋予个人或集体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其利益的能力,是保障个人自由、尊严和利益的重要法律段。

权利的法定性、可行使性和相对性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是如何体现的?

权利的法定性、可行使性和相对性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同的体现方式,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

法定性

在大陆法系中,权利的法定性通常通过成文法明确规定。例如,巴西宪法明确规定了文化权利,并赋予其优先地位,任何法律行为如果与宪法不一致,则原则上无效。这种法定性不仅体现在形式上,即通过宪法文本规定,还体现在实质上,即这些权利涉及社会价值的最高层次,并约束公共权力的行为。

相比之下,英美法系更依赖于判例法和历史传统来确立权利的法定性。尽管英美法系没有明确的成文宪法,但其法律体系通过判例法和历史惯例来确认和保基本权利。例如,英国大宪章和美国宪法修正案中的所有权问题都是通过司法实践来保护的。

可行使性

在大陆法系中,权利的可行使性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并且权利的行使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形式。例如,在土耳其法律体系中,终止妊娠的权利被明确规定为可以在特定时间内行使,但这一时间长度可能不足以效行使权利。因此,法律需要不断调整以确保权利的可行使性。

在英美法系中,权利的可行使性更多依赖于法庭的具体判断和个案比较。例如,在英美财产法中,权利的相对性确立办法是通具体比较各方当事人的主张来确定谁的权利更优越并给予保护。这种灵活性使得权利的行使可以根据具体情境进行调整,而不是固定不变。

相对性

权利的相对性在大陆法系和英法系中都有体现,但其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在大陆法系中,权利的相对性通常体现在权利之间的先顺序和冲突解决机制上。例如,在土耳其法律体系中,医疗专业人员有权出于良心原因拒绝参与终止妊娠程序,这表明权利之间存在相对性。此外,大陆法系强调权利的绝对性和排他性,即权利要么全有要么全无。

在英美法系中,权利的相对性则体现在多个独立权利的并存和比较中。例如,在英美财产法中,同一物上可以有多个原始产权,这些产权在不发生冲突时各自都是完整的产权,但在发生冲突时需要通过法庭比较确定谁的权利更优越。这种相对性的确立使得权利可以在具体情下灵活调整和保护。

总之,权利的法定性、可行使性和相对性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体现方式各有点。大陆法系通过成文法和程序规定来明确权利的法定性和可行使性,并强调权利之间的绝对性和优先顺序;

如何界定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界定和理解。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者要求其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而义务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者要求他人这样行或不这样行为。

其次,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即使权利允许行为,也不妨碍义务的实施,反之亦然。在康德哲学中,道德义务(Gewissen)是理解道德原则的关键概,它提出了实践上的义务原则,即所有道德上可考虑的行为都应遵循的普遍法则。

再次,从马克主义的角度来看,权利和义务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彼此依存,在相同条件下产生、存在和发展,且相互作用。权利是对义务的前提,义务是权利的基本保障。

最后,从人权的角度来看,个人的权利意味着他人的义务这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自动赋予他人一定的义务。同时,个人的权利意味着个人有义务认识到他人的类似权利。这表明,行使任何权利都受到限制。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权利允许一些人可以获得某种利益,这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安全与利益所必需的;

在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下,权利的概念有哪些显著差异?

在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下,权利的概念存在显著差异。首先,从法律语言的角度来,西方的“right”与中文的“权”(Quan)在历史和文化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在西方,“right”通常与权力、特权、豁免权、主张、利益、所有权应得之物等概念相关联,并与正义和道德原则相联系,体现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然而,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权”一词特指上层阶级的力,由国家机关保障和实现,反映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

此外,不同文化对权利的理解也有所不。例如,在拉丁美洲的许多原住民社区中,尽管其西方化的程度和价值观系统各不相同,但它们都缺乏西方和一些东方人所理解的人类权利的概念和语言。这表明,即使在非西方思维中,文化多样性不仅内部存在(即所有非西方文化的规范多样性),而且对外也与西方、东方、伊斯教等文化存在差异。

进一步地,权利在不同语境下的定义和使用也有所不同。例如,在亚马逊地区,所有文化表达的记录被视为“权利”;而在哥伦比亚,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抗诉”、“不可抵押”等动来定义“权利”。这些例子表明,权利的具体含义和应用在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下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解释。

此外,权利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的演变也值得注意。例如,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权”被定义为一种基于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并在哲学、政治学和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性。而在现代法律体系中,“权利”概念如“生命权”、“财产权”等是基于对人类尊严和价值的尊重。

权利的行使在宪法和法律中是如何确保其正当性的?

权利的行使在宪法和法律中确保其正当性,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1. 宪法权利的核心地位:宪法权利不仅限制了国家权力,而且是国家权力正当性的标准。宪法权利的重要性在于实现人的权利,而正义的概念与这些权利密不可分。宪法规范具有至上性,能够引发与先前不兼容的法律秩序的断裂,仅保留与之相容的法律继续有效,从指导法律的解释和应用。

  2. 权力制约与民主原则:国家权力的正当性来源于对人权的保障和对权力本身的制约。这种制约机制通过宪法来实现,确保权力的运用以正义为尺度。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正当性轴心原则,通过横向的权力制衡与纵向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公认的人之权利。

  3. 程序正当性:程序正当性通过将宪法权利的权威建立在避免或解决关于哪些状态是道德上最佳的争议的能力上,而非其产生道德上可取状态的能力,来克服实质性正当性解释宪法权利的问题。这种方法强调宪法权利作为避免、解决或缓解特定类型争议手段的规范性正当性。

  4. 法律规范与社会价值共识:宪法所确认的基本权利是以法律规范形式体现的特定社会的根本规范,以基本权利规范作为汇通然法与实证法、合宪性与正当性的连接点。国家行为的正当化还应从宪法之外寻求正当性支撑,实现从依据宪法的正当化到超越宪法的正当化。

  5. 公民权利与义务: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参与国家事务、获得教育、自由达意见等,同时也明确了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如遵守法律、保护公共财产等。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公正、公平、诚实和谨慎的原则,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6. 合法性原则与司法管辖权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在任何权力存的地方,都应有正式的、形式的和实质性的规范,以限制和约束权力。司法管辖权原则则要求在有正式规范的地方,也应有相应的次级规,以激活次级司法保障,消除或修复对基本权利的可能侵犯。

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以及经济与社会文化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以及经济与社会文化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如下:

  1. 人身权
  2. 生命健康权: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4. 人格尊严权: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 住宅安全权:确保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
  6. 通信自由权: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7. 财产权

  8. 私有财产权:保护公民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和占有财产的权利。
  9. 继承权:保障公民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10. 数据产权:健全数据产权保障制度,保护公民的数据产权。

  11. 政治权

  1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权参与选举并被选举为公职人员。
  13. 言论自由权:保障公民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14. 出版自由权:保障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
  15. 集会自由权:保障公民和平集会的权利。
  16. 结社自由权:保障公民自由结社的权利。
  17. 游行示自由权:保障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
  18. 监督权:保障公民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19. 经济与社会文化权益

  20. 工作权:保障公民获得工作和选择工作的方式。
  21. 社会保障权:包括社会保险、家庭保护和援助等。
  22. 教育权: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初等教育应是强制性和免费的。
  23. 文化生活参与权:保障公民参与社区文化生活、受艺术和分享科学进步及其益处的权利。
  24. 健康权:保障公民享有最高可达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权利。
  25. 生活水平适宜标准:包括充足的食物、衣物和住房,以及免于饥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