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们应该勇于承认,而不是贬损他人来掩盖自己。
2.这家跨国公司不择手段地贬损竞争对手,已经失去了公信力。
1. 贬抑;贬低。
引
1.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
《公羊传·桓公十一年》
2. 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
《史记·孔子世家》
3. 若欲贬损使者,使者不敢传诏。
《金史·张通古传》
4. 见廷桂(黄廷桂)侃侃议论,不稍贬损。
清
《履园丛话·旧闻·独力捐办御道》
钱泳
2. 减少;减省。
引
1. 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
《周礼·秋官·士师》
2. 时方多艰,每事当从贬损,吾已放宫人百余矣,东宫无用者亦宜出之。
《金史·庄献太子传》
3. 谓消瘦憔悴。
引
1. 在兖州,有都信云恕疾,便忧之,废寝食,颜色贬损。
《北齐书·邢卲传》
“贬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基本含义是降低或减少某物或某人的价值、地位、声誉或品质,使其显得不如从前或不如他人。这种行为可能是有意为之,也可能是无意之中造成的。
具体来说,“贬损”可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贬损”一词在古代文献也有使用,如《公羊传》中提到“自贬损以行权”,意指通过降低自己的地位来行使权力。而在现代汉语中,“贬损”通常用于描述贬低他人或事物的行为,强其负面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贬损”与“贬低”、“贬值”等词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区别。“损”更侧重于对能力、水平或价值的降低,而“贬值”则更多指货币价值的下降。
“贬损”是一种贬低、毁的行为,可能涉及对个人、物品或组织的评价降低,并且这种行为往往具有负面的社会影响.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关于贬损行为的心理学解释的问题。然而,可以从部分证据中提取一些相关的信息来部分回答这个问。
自我防卫性归因:在面对失败或负面情绪时,个体可能会通过贬低他人或自我来减轻内心的负面情绪或自我冲突。例如,一个员工在项目失败后,可能会贬低自己的能力和贡献,认为问题全在自己,而不是团队或外部因素。
投射性贬低:当个人无法接受自己的不足或缺陷时,会将负面情绪投射到他人身上,以掩盖内心的脆弱。例如,对身高不满的人可能会矮视身高高的同事。
操纵性贬低:通过批评、否认事实或比较等手段打压对方,以达到某种目的。例如,某些人可能通过贬低他人来获得权力或地位。
自卑型贬低:当体感到弱小时,贬低他人成为一种增强自身权威的方式。例如,通过贬低他人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习得性贬低:生活在被贬低的环境中的人,对贬低有特殊看法,可能将贬低视为鼓励和鞭策。
不安全感:进行贬低的人可能因为感到不安全或被威胁到他们的品质或成就而感到不安,他们通过贬低他人来提升自己。
动力量动态:在关系中,贬低行为可能作为权力或控制的表达方式,用于操纵或恐吓伴侣。
个人历史:过去的创伤或虐待可能导致某人更倾向于通过贬低他人作为应对机制或过去行为模式。
自我防卫性归因:为了加强自我权威和维护自尊心,个体可能会将成功归因于内在因素(如能力、品质、努力等),而将失败归因于外在因素(如运气、环境、任务等)。这种现象被称为自我防卫性归因。
虽然我搜索到的资料提供了一些关于贬损行为的心理学解释,但它们并不全面。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回答问题“在不同文化中,贬损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差异?”。我搜索到的资料主要集中在贬损性语言、手势和行为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和影响,但有具体提到不同文化中贬损行为的具体差异。例如, 提到了一些贬低手势在不同文化中的使用,但没有详细说明这些手势在不同文化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差异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回答问题“如何有效应对和防止贬损行为?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全面回答于贬损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和处理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信息和证据: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包括正当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正当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等。
商业领域的贬损行为:
在商业领域中,贬损(Disparagement)通常指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虚假且具有损害性的陈述,这些陈述旨在阻止客户或公司购买与公司互动。在法庭上证明贬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虚假陈述必须是公开的;陈述者必须有意或合理地认为该陈述会导致受损方经济损失;必须存在实际的经济损失;如果陈述被告诉是虚假的,则必须证明这一点。
反竞争行为中的贬损:
贬损在反竞争行为中被视为一种手段,通过虚假陈述或说法来损害竞争对手的业务。这种行为可能被为犯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广告法中的贬低行为:
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贬低行为需要有明确的指向,且与被损害对象具有竞争关系。
名誉权与人格权的保护:
对于仅仅针对作者的伤害行为,使作者名誉或声誉受损、名誉权受损,但未对作品造成直接伤害,适用侵害作品完整权的侵权标准,而应适用名誉权等民法上的具体人格权予以保护。
历史事实的贬损:
贬损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侮辱罪、商业领域的虚假陈述、反竞争行为、广告法中的规定以及历史事实的保护等。
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回答关于贬损与网络暴力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虽然证据中提到了网络暴力的定义和特征,但没有直接涉及贬损与网络暴力之间具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