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1.由于家境清寒,他决定采取半工半读的方式完成学业。
2.对于那件事,他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
1. 采集;收取。
引
1. 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
《汉书·王莽传中》
2. 其日,降甘露于陵树,帝令百官采取以荐。
《后汉书·皇后纪上·光烈阴皇后》
3. 开燕南、山东河泊之禁,听民采取。
《续资治通鉴·元仁宗延
2. 择取;选用。
引
1. 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汉
《论衡·书解》
王充
2. 后之审乐者往往采取其词,度为歌曲。
唐
《乐府古题序》
元稹
3. 越州女子颜如花,中官采取来天家。
清
《桃叶歌》
顾炎武
“采取”是一个多义词,主要表示选择、采纳、实施等动作。具体来说,“采取”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采纳、听取:指接受别人的意见或建议。例如,在决策过程中,党在重要关头采取正确的方针。
选取、实施:指从多个可用的事物中选择合适的,并加以应用。例如,在医疗决策中,医生可能会采取某种治疗措施。
采摘、收取:指采集或收取某些物品。例如,在农业中,采取柴薪或采集药卉。
采伐、开采:指对自然资源的采集和利用。例如,在《元典章》中提到的采取柴薪。
择取、选用:指从众多选项中挑选出最适合的方案或方法。例如,在商业策略中,企业可能会采取某种市场应对措施。
采取行动:指在特定情境下采取某种措施或手段。例如,在紧急况下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采取态度:指在面对某些情况时采取某种态度或立场。例如,采取谨慎态度或采取观望态度。
采取措施:指在法律或行政程序中采取某种强制手段。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机关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采取体位:指在医疗护理中,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采取某种体位以缓解症状。例如,急性腹膜炎患者常采取头高脚低位。
“采取”一词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丰富的含义,涵盖了从采纳意见到实际操作的多种行为。这种多义性体现了汉语词汇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采取”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含义和使用差异主要体现在其多义性和具体语境中的应用。在中文中,“采取”一词具有多重含义,包括采纳、听取、选取、实施、采摘或收取等行为。例如,在《汉书》中,“采取”被用来描述选择贤妃贞妇以兴国显家的举措;而在《水浒传》中,则指代从石室山取木石的任务。
在英语中,“采取”可以翻译为“adopt”或“take”,分别强调被动接受和主动选择。例如,“Adopt”更侧重于采取某种态度或行为,如“你应该采取更合作的态度”;而“Take”则强调采取某种行动或行为,如“采取你的指纹”。这表明在英语中,“采取”的使用更注重具体行动的执行。
此外,“采取”的运用范围比其他词汇如“采用”和“采纳”广,前者重在“取”,即从许多可用的事物中选择最合适的。例如,在处理问题、人际关系、教育方式等方面,“采取”常用于描述具体的行动或策略。
在法语中,“采取”可译为“adopter (une mesure), prendre”,同样强调采纳和实施措施。而在德语中,“采取”则可译为“wählen, sich für etw. entscheiden, zu etw. greifen, anwenden; ergreifen (Maßnahme); einnehmen (Haltung)”,进一步说了其在不同语言中的应用差异。
“采取”一词的历史演变过程可以从其词源和使用历史中得到详细解释。我们可以看到“采取”一词在汉语的演变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含义变化。
“采取”一词的词源可以追溯到中古英的“taken”,其词源进一步可以追溯到晚期古英语的“takan”,意为“用力抓住,强行拿取”。这一词源与斯堪的纳维亚语系有关如古诺斯语“taka”和瑞典语“ta”。在12世纪末,“take”逐渐取代了中古英语的“nimen”,成为主要的“拿取”动词。
在汉语中,“采取”一词的使用历史可以追溯到《东观汉记·马防传》,原意指采纳政事意见。例如,在汉书中的“始皇采用之”和《隋书·音乐志上》中的“采用荆州”都体现了皇帝采纳大臣的建议或采纳某种意见、方法、制度等。现代汉语中,“采取”同样表示采纳应用或任用,如宋•梅尧臣的《寄永兴招讨夏太尉》诗中的“幸公采用不我忘”。
此外,“采取”一词在不同语境下也有多种含义,如“搜集选取;采用”、“采伐;采摘;开采等。这些含义反映了语言的丰富性和多义性,其含义随历史发展而不断扩展和变化。
在现代汉语中,“采取”与其他同义词如“采纳”、“选择”等的区别和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强调从多个选项中挑选出一个,但不一定涉及实施或应用。例如,“从一群或一组中挑选”。
用法上的区别:
“选择”则更多用于描述个人或集体在多个选项中的挑选过程,如“选择吉利日子”。
语境中的区别:
“选择”则用于描述个人或集体在多个选项中的挑选过程,如“选择吉利日子”。
词汇的近义性:
在法律和行政程序中,“采取”一词的应用案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监管处罚程序中的先行登记保存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违法行为时,为防止当事人毁、隐匿或转移证据,可以依法暂时扣押涉案物品或文件。这一措施被称为“先行登记保存”,其目的是确保案件调查顺利进行。例如,在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对销售过期食品的超市实施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随后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中的采取补救措施判决: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作为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的补充性判决。这种判决的适用前提是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法院在判决中适用采取补救措施判项时,要克服确认类判决的不足,又要发挥法院在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和判项可执行性的裁量权优势,提升采取补救措施判决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美国宪法下的征用和征收法: 在美国宪法下,征用和征收法涉及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强制性地获取私人财产的情况。例如,芝加哥铁路公司诉芝加哥市一案中,法院强调了程序正当性的要求,确保在做出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此外,司法机关也可能通过判决形式“采取”某些措施,尽管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征用仍需进一步探讨。
在区分“采取措施”与“采取动”的具体应用场景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采取措施:则更侧重于具体的解决方案和策略,强调对问题的系统性处理。例如,在环保领域,政府可能会制定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工业排放和推广清洁能源。
具体性与针性:
采取措施:则必须具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结果。例如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政府可能会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如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
急性与计划性:
采取措施:则更多地用于长期规划和系统性解决问题。例如,企业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优化其供链管理,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情感与态度:
综上所述,“采取行动”更多地用于描述面对问题时的具体行为和紧急反应,而采取措施”则强调具体的解决方案和策略,具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