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嘲谑的意思

cháo xuè

嘲谑

拼音cháo xuè

1.嘲谑常用意思: 逗弄;戏谑。

词性动词
近义词 玩弄 , 调侃 , 嘲弄 , 戏弄 , 捉弄 , 作弄

例句 1.他总是喜欢嘲谑别人,让大家感到很不舒服。
2.在幽默的氛围中,大家经常互相嘲谑,增加了互动的趣味性。

嘲谑引证解释

1. 调笑戏谑。

1. 已矣平生事,咏歌盈箧笥。兼复相嘲谑,常与虚舟值。 《文选·任昉〈出郡传舍哭范仆射〉》诗
2. 嘲谑不觉夕,跨马月中归。 宋 《同诸韩及孙曼叔晚游西湖》诗之二 梅尧臣
3. 〔妇人〕笑曰:“我狐也。蒙君注念,心窃感纳。”毕闻而喜,投以嘲谑。 清 《聊斋志异·狐梦》 蒲松龄
4. 王和卿,汴京人,也是位散曲大家,在大都做小官,跟关汉卿极要好,常常互相嘲谑。 《关汉卿》第五场 田汉


嘲谑是什么意思

“嘲谑”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cháo xuè”,其基本含义是调笑戏谑。这个词源自古代文献,如南朝宋谢灵运的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应瑒》中提到“调笑輙酬答,嘲谑无慙沮”。在现代汉语中,“嘲谑”通常指以开玩笑或戏弄的方式对待他人,带有轻松、幽默的意味,但时也可能带有轻蔑或讥讽的成分。

需要注意的是,“嘲谑”与“嘲讽”有所不同。“嘲讽”通常指用言语行为讥笑、讽刺他人,带有贬低或轻蔑的意味,是一种表达不满或批评的方式。而“嘲谑”则更偏向于一种轻松的调笑或戏弄,不一定带有负面情绪。

嘲谑的历史演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描述:

  1. 先秦时期
  2. 嘲谑文学的早期形态主要体现在寓言故事和俳优的“优谏”传统中。这些作品通过游戏之作、表达个人情感和对事对物的揶揄调侃,以及对否定性的人和事间接否定与作弄,展现了嘲谑文学的早期特征。

  3. 两汉时期

  4. 嘲谑学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以诙谐滑稽著称的文臣,如东方朔、枚皋等人。汉宣帝时期的王褒作品则是一种脱离政治的生活化调弄。

  5. 魏晋时期

  6. 社会动荡,礼教松弛,嘲戏之风盛行,产生了大量篇幅短小的“嘲人赋”。

  7. 唐宋时期

  8. 唐宋时期,嘲谑风习未减,统治者也爱好嘲谑。唐诗领域有“谑”四卷,宋代词学兴盛,苏轼、辛弃疾等大家也不乏嘲戏之作。
  9. 唐代笔记小说中的嘲谑题材丰富,主要分为嘲物、嘲讽人或行为不雅的人以及纯属恶搞、偶涉低俗的类型。这类作品的产生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以及笔记小说体裁自身发展的共同影响。

  10. 元明清时期

  11. 嘲谑文学由雅转俗,元曲中多有对传统士人形象的嘲谑,明清两代笑话集涌现,成为谐谑与讽刺的结晶。

  12. 21世纪初

  13. “无厘头一代”的“嘲谑”文化兴起,多元文化碰撞交锋和大众消费意识觉醒,为嘲谑文化提供了现实土壤和内在动力。西方文化思潮的引入和电子媒介技术的发展,为嘲谑文化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
  14. 嘲谑文化的指向由对外的影射戏讽调整为对内的自我解嘲,形式上也由对宏大叙事的解构调整为对日常生活体验的反思重组。

  15. 当代

  16. 在当代,嘲谑文化逐渐成熟,从一个不知深浅、经常做出出格行为的“顽童,成长为一个有态度、有脾性,但又有节制、有规矩的“成熟少年”。嘲谑文化的指向更加注重分寸,避免观众的不适和反感,更多时候采取的是自嘲。

综上所述,嘲谑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从先秦时期的寓言故事和俳优传统,到两汉时期的文臣诙谐,再到魏晋时期的嘲人赋,唐宋时期的谐谑诗歌和笔记小说,元明清时期的笑话集,以及21世纪初的无厘头文化和当代的成熟嘲谑文化。

嘲谑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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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谑与嘲讽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区别是什么?

嘲谑与嘲讽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区别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目的
  2. 嘲谑:嘲谑通常带有戏谑和幽默的意味,旨在通过轻松的方式表达观点或调侃对方。它更多地用于娱乐性和友谊性的情境中,不一定带有攻击性。
  3. 嘲讽:嘲讽则是一种带有攻击性的修辞手段,旨在贬低或侮辱对方。它通常用于揭露个人或群体的缺陷,表达挫败感或愤怒。

  4. 表达方式

  5. 嘲谑:嘲谑通常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进行,强调娱乐性和友好性。例如,在朋友之间开玩笑时,可能会用一些轻松的嘲谑来增进关系。
  6. 嘲讽:嘲讽则更直接和明显,通常带有尖锐的言辞或行为,用于攻击或侮辱他人。例如,在政治辩论中,一方可能会用嘲讽的方式攻击对手。

  7. 社会功能

  8. 嘲谑:嘲谑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缓和气氛,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适当的嘲谑可以增进人际关系,但过度的嘲谑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
  9. 嘲讽:嘲在社会中也有其作用,尤其是在揭示问题和表达不满时。然而,由于其攻击性,嘲讽可能会导致双方的隔阂,甚至引发冲突。

  10. 文化内涵

  11. 嘲谑:嘲谑的文化内涵在于其娱乐性和友好性,它通过幽默的方式表达观点,有助于增进人际关系和社交氛围。
  12. 嘲讽:嘲讽的文化内涵则在于其批判性和攻击性,它通过尖锐的言辞揭示问题,但可能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

  13. 应用领域

  14. 嘲谑:嘲谑广泛应用于日常对话、社交媒体和娱乐领域。例如,在朋友之间的轻松对话中,或在社交媒体上用幽默的方式表达观点。
  15. 嘲讽:嘲讽则更多应用于政治、新闻和文学领域。例如,在政治辩论中攻击对手,新闻报道中揭露社会问题,在文学作品中批判社会现象。

总之,嘲谑与嘲讽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区别主要体现在其目的、表方式、社会功能和文化内涵上。嘲谑更注重娱乐性和友好性,而嘲讽则更强调批判性和攻击性。

如何区分谑中的幽默成分与潜在的轻蔑或讥讽?

区分嘲谑中的幽默成分与潜在的轻蔑或讥讽,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动机和意图
  2. 幽默:通常是为了娱乐、缓解压力或促进人际关系。它不带恶意,旨在通过轻松的方式表达观点或情感。
  3. 轻蔑或讥讽:往往带有攻击性,目的是害、羞辱或使他人感到不适。它可能包含对对方的不尊重和恶意。

  4. 语言和语气

  5. 幽默:通常使用轻松、友好的语气,可能包含夸张或反语,但整体上是积极的。
  6. 轻蔑或讥讽:语尖锐、刻薄,可能使用讽刺、冷嘲或其他形式的攻击性语言。

  7. 内容和表达方式

  8. 幽默:通过滑稽、夸张或反语来达到效果,通常不会直接伤害他人。
  9. 轻蔑或讥讽:通过夸大、讽刺或直接批评来表达对某人的不满或轻视。

  10. 情境和反应

  11. 幽默:在适当的情境下,能够引起笑声并被大多数人接受。它不会引起严重的不适或反感。
  12. 轻蔑或讥讽:可能在某些情境下引起反感或愤怒,尤其是对方感到被冒犯时。

  13. 文化和社会背景

  14. 幽默:在不同文化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总体上是积极的,旨在增进理解和友谊。
  15. 轻蔑或讥讽:在某些文化中可能被视为不礼貌或不尊重,尤其是在涉及敏感话题时。

  16. 具体例子

  17. 幽默:例如,当某人做了一件看似聪明的事,但结果却适得其反时,可以用“真是一个天才!”来表达幽默。
  18. 轻蔑或讥讽:例如,当某人因为一场失败的演讲被同事拿出来讲成“笑话”,这时的笑话可能不再是纯粹的幽默,而更像是一种用来消遣他人困境的方式。

总结来说,区分嘲谑中的幽默成分与潜在的轻蔑或讥讽,需要综合考虑动机、语气、内容、情境和文化背景。

嘲谑在法律或道德层面上如何被界定和处理?

嘲谑在法律或道德层面上的界定和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其定义、特征、法律后果以及道德评价。

法律层面的界定和处理

  1. 定义和特征
  2. 定义:戏谑行为是指基于玩笑或娱乐目的做出的表示,预期他人会理解其非真意。这种行为内在真实意思与表达意思不一致,没有法律约束力。
  3. 特征
  4. 故意性:戏谑行为是表意人故意为之,其动机与表示不一致,真实意思与表示不符,期望受领人认识到这是非诚意的表达。
  5. 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内在真实意思与表达意思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发生在意思引导表示之时,对意思表示构成致命影响。
  6. 善意性:戏谑行为被视为善意,德国民法将其与相对恶意的真意保留相分离,法律采取“意思主义”解释法律行为的有效性,保护戏谑行为人的益。
  7. 外观可识破性:戏谑行为的外观可以被相对人识破,这使其区别于欺诈行为。
  8. 无性:从法效角度看,戏谑行为可能无效,但至少满足了行为人一定的需要,如客气、修辞、虚荣心满足等。

  9. 法律后果

  10. 无效性:根据德国民法第118条,戏谑表示无效,即便相对人对该表示信以为真,亦然。
  11. 信赖利益损失:如果相对人对于戏谑示存在无过失的信赖,可依德民第122条请求表意人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12. 谨慎义务:戏谑行为人需注意场合和适度的注意。在需要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的场合,戏谑行为可能被视为有效,即使行为人意图戏谑。
  13. 名誉侵:若戏谑行为侮辱、诽谤或侵犯隐私权,影响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则构成名誉侵权。

  14. 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15. 典型案例:例如,在央视访谈节目中公开悬赏的行为是否构成悬赏广告或戏谑行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履行悬赏内容,将房产及楼内财产交给原告。
  16. 国际比较:日本等国虽未直接排除戏谑行为的法律效果,但在真意保留强制有效的同时对意思受领人明知的情况下给予表意人豁免,这实际上承认了戏谑行为的存在。

道德层面的界定和处理

  1. 道德评价
  2. 尊重和理解:在社交互动中,尊重和理解是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石。嘲谑行为如超出了合理范围,可能会被视为不尊重他人,损害他人尊严。
  3. 社会秩序:法律通过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人们在一个相互尊重、公平正义的环境中生活。

  4. 具体案例分析

  5. 张雪峰事件:以“张雪峰称文科都是服务业”事件为例,戏谑行为的法律边界和名誉侵权问题被详细分析。即使戏谑行为在法律上无真实意思但若客观上损害他人名誉,仍可认定为名誉侵权。

总结

嘲谑法律层面上通常被视为无效的行为,除非相对人存在无过失的信赖,否则戏谑行为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戏谑行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可能构成名誉侵权。